《財政》促參法3方向修法三讀通過 擴大民間公建力

財政部表示,十分感謝朝野立委在修法過程給予的支持及指導,本次促參法修法主要包含三大方向,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別、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及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期望能透過本次修法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能量。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此次通過的修法條文,主要目的配合國家政策發展需要及提高民間參與誘因,新增影視音設施、綠能設施、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及數位建設爲適用促參法公共建設類別;爲引進多元民間參與模式與國際接軌,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得由主辦機關於營運期間購買公共服務以降低投資風險;另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由財政部設置履約爭議調解會,以提升訴訟外之履約爭議解決機制效率。

促參法自89年施行迄今22年,已有高達1538件促參案件簽約,成功引進民間資金超過新臺幣9239億元投入公共建設,分別在食、醫、住、行、育、樂等各領域提供了優質公共服務。爲持續優化民間投資參與公共建設,財政部啓動「促參20年,促參2.0」修法作業,期待在促參法修正公佈後,促參2.0版的促參法正式上路,開啓我國促參領域的新紀元,對於臺灣的促參推動,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