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甥孫女看卡通摸胸、碰下體 色舅公塞100元封口露餡

新北市一名女童遭其舅公猥褻。(圖/達志示意圖,與本人無關)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10歲女童,去年11月在課堂中被老師發現多了100元零用錢,經詢問,得知竟是女童的60多歲的色舅公在撫摸她的胸部下體後,怕事情曝光給的「封口費」,新北地院18日依加重猥褻罪判色舅公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期間不得接近女童,並得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

判決書指出,女童平時與其2歲哥哥嬸嬸阿嬤同住,2016年11月4日,舅公自高雄北上留宿女童家,隔日清晨8時左右,見其阿嬤不在家、哥哥前往補習、嬸嬸在房內睡覺,竟伸手撫摸對方胸部及下體,猥褻獨自在客廳卡通的女童,遭推拒;舅公擔心事蹟敗露,拿出100元叮嚀她,「不要告訴妳哥哥」,隨即離開女童家。

事後,女童被老師發現帶了100元上課,詢問下才得知女童竟遭色舅公猥褻,立即通報校方報警處理。

新北地院審理時,女童舅公辯稱因爲身上只有100元,只給女童,沒給她哥哥不好意思,才告訴她不要告訴哥哥,否認犯行;經查證,發現女童指證歷歷,舅公供詞卻前後不一,且證人均稱女童與舅公過往感情不錯,應不會無端誣陷,不採信舅公說詞,判他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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