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3-2期爭奪戰起跑 外商伊比德羅拉要求比財務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階段3-2期選商成爲開發商新戰場,競逐者之一、西班牙商臺灣伊比德羅拉今向政府提出三建議,要求在升息通膨壓力下,提高對廠商財務與技術能力的評比分數。(圖/臺灣伊比德羅拉提供)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階段3-1期當初7入選風場2棄標,還好昨天截止日剩下5家都與官方簽下行政契約,沒人落跑。接下來3之2期成爲新戰場,已有6家外商表達興趣,其中一家競逐者、西班牙商臺灣伊比德羅拉今向政府提出三建議,要求3-2期選商規則於今年第三季公佈,明年首季完成入選名單,更重要是,在升息通膨壓力下,應把廠商財務與技術能力列爲重大評選要件。

伊比德羅拉臺灣總經理劉忠祐表示,臺灣伊比德羅拉過去一年積極準備區塊開發3-2期的選商,過程中與西班牙總部、英國的工程團隊持續聯繫、溝通。他們很清楚下一階段仍有不少具實力的開發商有興趣投入,爲此該公司期待臺灣政府能加緊腳步公佈區塊開發3-2的選商規則、簡化備標程序,並且在明年三月前公佈選商結果,讓開發商把握每年爲期不長的氣候窗,進行探勘等相關海上作業。

針對區塊開發3之2期選商作業,伊比德羅拉提出三項建議,首先臺灣政府應在今年第三季如期公佈該期相關規則以及行政契約內容,以利開發業者去擬定工程、財務、船期等各項規劃。

第二點爲全球開發業者皆面臨升息、通膨和成本暴增,財務體質和技術能力將成爲風場如期完工的重要關鍵,建議應成爲主管機關選商際考量重大要件。

最後是要求儘可能於2024年第一季末完成選商作業,伊比羅德拉說,臺灣離岸風電已邁入區塊開發3-2進程,應簡化備標流程,文件求精不求繁瑣,加快評審委員劃重點、做出正確決策的時程。

伊比德羅拉目前在臺灣共備有中彰外海的大中部及果豐2座案場,合計超過1.5 GW,要競逐政府離岸風電3-2期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