牀戰洋男照全球曝光!臺女怒告前男友…驚查歷任們「都有理由報復」

女子性愛照被散播出去。(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在國外工作臺灣女子發現,自己與印度男友的猥褻口愛照曝光海外生活圈,連身邊的工作同事和親朋好友都看過照片,她初步認爲是剛分手的範姓男友從電腦盜取照片後散播,因此控告範男侵入電腦罪及妨害名譽,但範男卻認爲女子的前夫和印度男友都有嫌疑,最後檢方認定事證不足而不起訴範男,至於那張口愛照是誰流傳無法得知。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子事業有成,也有豐富的感情生活,她與丈夫離婚後交了一位印度男友,兩人交往期間拍下了許多性愛照片和影片,直到女子認識了範男,就決定與印度男分手,改與範男交往。

然而分手後,女子卻意外發現有人利用電子郵件帳號網路上、世界各地散播她與印度男友的性愛裸照,連海外身邊的同事、朋友、前夫都看過那些照片,而且對方特地文字描述詳細的過程

女子懷疑,她與範男交往時,曾分享她與印度男的做愛細節,但交往後期時常因爲這件事情吵架,而且範男也曾侵入電腦取得照片內容,分手後也曾恐嚇她要傳閱這些照片,因此她懷疑性愛照就是被範男散播出去,憤而提告。

然而範男完全否認,電子郵件根本也不是他的。他指稱,女子當時與印度男交往時,也還沒有跟前夫離婚,不排除是前夫所爲;此外,女子也是先跟他在一起才甩掉印度男友,因此也不排除是印度男懷恨散播,更何況他根本就沒有女子和印度男的性愛照片。

範男也解釋,他和女子吵架時,因爲對方一直拿印度男的事情出來說嘴,因此他也確實曾說過要拿印度男性愛照傳送出去,「但那些都只是氣話。」而檢方調查發現,女子稱7年多前就知範男會侵入她的電腦,但《刑法》侵入電腦罪屬告訴乃論,女強人7年後才提告,已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

至於妨害名譽,檢察官沒有證據指出寄送性愛照片的電郵帳號是範男所有或使用,而根據兩人的對話,範男恐嚇要散播性愛照片只是「嚴重爭吵」情形,且也沒有任何事證證明範男散佈,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