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兩村劃入第1類 苗縣府開國土計劃說明會

苗栗縣政府特別爲大湖鄉新開村及慄林村民加開國土計劃說明會。(苗栗縣政府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內政部於2018年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劃,苗栗縣政府依據此計劃將於2025年正式界定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其中大湖鄉新開村及慄林村因位處鯉魚潭水庫集水區,依照新計劃將劃爲第1類,村民抨擊是惡法,擔憂會因而受到新計劃諸多限制開發,透過鄉公所向縣府陳情反應不要劃入。縣府爲此召開說明會,大湖鄉長黃惠琴期望縣府能將民意轉達中央,保障農民生存權益。

縣府表示,國土計劃法於2016年5月1日施行,將現行區域計劃制度分3階段轉換爲國土計劃制度,第1階段由內政部於2018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劃,第2階段由苗栗縣政府於2021年4月30日公告實施苗栗縣國土計劃,第3階段預計由苗栗縣政府於2025年4月30日前公告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由內政部統一全國公佈實施,原有區域計劃法不再適用,屆時將全面實施國土計劃制度。

大湖鄉代陳增煌表示,大湖鄉新開村、慄林村位處鯉魚潭水庫集水區域內,當年在鯉魚潭水庫興建時,就曾從水庫淹沒區遷移過一批村民,村民多半務農維生,以種植高架梨、柑橘等農作爲主,依照新的計劃法,這個區域將被列爲第1類,村民擔心會影響原有的生存權益,因而透過鄉公所向縣府陳情反應,不要將兩村範圍劃入第1類。

大湖鄉長黃惠琴代表鄉民轉交陳情書給縣府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表達民衆對國土計劃功能分區劃設疑義,縣府將提請上級國土計劃審議會參考。縣府指出,國土保育地區劃設條件爲內政部所訂定,如鄉親土地被劃入爲「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或第2類」,原有合法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