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四部門嚴懲財務造假違規 披露一條龍犯罪行爲

大陸四部門嚴懲財務造假違規披露一條龍犯罪行爲。(澎湃新聞)

大陸澎湃新聞10日報導,大陸最高檢察院聯合最高法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等四部門針對上市公司要求應嚴格把握資訊披露真實、準確、完整的基本原則,併發布證券犯罪典型案例。對於財務造假、違規披露「一條龍」犯罪行爲,要求依法從嚴懲處。

該真實典型案例中,康X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馬X田夥同他人財務造假,違規披露重要資訊,共計虛增貨幣資金886.81億元(人民幣,下同)。

四部門闡述該案典型意義時表示,近年來,大陸資本市場財務造假行爲屢禁不絕,部分上市公司經營業績不佳,但爲了獲取政策支持、提高融資額度等利益,編造虛假財務資訊向市場披露或隱瞞應當披露的財務資訊不按規定披露,週期長、涉案金額大,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削弱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應當依法從嚴懲處。

案例顯示,被告馬X田意圖通過提升康X藥業的公司市值,以維持其在中藥行業龍頭企業地位,進而在招投標、政府政策支持、貸款等方面獲取優勢,2016年1月至2018年上半年,下達康X藥業每年業績增長20%的指標,並夥同溫X生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組織、指揮公司相關財務人員進行財務造假,通過僞造發票和銀行回單等手段虛增營業收入、利息收入和營業利潤。

通過僞造、變造大額銀行存單、銀行對帳單等手段虛增貨幣資金。共計虛增貨幣資金886.81億元;虛增營業利潤35.91億元。

經廣東證監局立案調查,中國證監會於2020年5月13日作出對康X藥業罰款60萬元、對馬X田等人罰款10萬元至90萬元不等的行政處罰決定,對馬X田等6人作出市場禁入的決定,並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方起訴。

2021年11月17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康X藥業、馬X田犯單位行賄罪,馬X田等12人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馬X田等人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對康X藥業判處罰金500萬元,數罪併罰,對馬X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20萬元。一審宣判後,被告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於今年1月6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針對保護投資者權益,讓違法者承擔民事責任的問題,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代表投資者提起康X藥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特別代表人訴訟。2021年11月1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康X藥業向5萬2037名投資者承擔24億5900萬元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