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製造浮塢允進口 監委質疑

有民衆向監察院檢舉指,財政部關務署涉違法准許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進口2艘中國大陸製造的浮沉臺船,且交通部航港局未經實質查驗,就率予核發檢查證書。

監察院今天公佈錢林慧君所提調查報告指出,財政部關務署海關稅則分類及稅則稅率查詢系統明訂「大陸制浮塢不得進口」,但是,具浮塢功能的中國大陸建造「浮沉臺船」,卻被認列爲「燈船、消防船、起重船及其他非以航行爲主要任務之船舶」。

錢林慧君說,海關人員不想讓業者進口時,可以照章辦事,說浮沉臺船是浮塢;而想讓業者進口時,也可以網開一面,說浮沉臺船是「非以航行爲主要任務之船舶」,運用之妙,就在海關人員一句話。

另外,她說,太過老舊的浮塢,就算不是中國大陸製造,也不準進口,但船舶檢查及保存登記全程採書面審查,沒有任何環節是由承辦人員親自登船檢視、記錄,供查驗,外交部駐外辦事處對外籍船舶也不負責驗證文件內容真僞,如此一來,一紙變造的「船舶建造證明書」就可以騙過外館與交通部航政主管機關。

錢林慧君指出,過大的裁量權限及解釋空間,導致海關高稅低課、違法放行、縱容走私、弊象叢生。

她也提到,雙統工程有限公司以疑似僞造的船舶建造證明書文件,自國外購買船齡逾12年的「雙隆」號作業船,也有疑似借屍還魂情事,是否有不肖人員收受不正利益,全案將移送法務部轉檢察機關偵辦。10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