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全年聘期 五都全跟進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宣佈即日起,代理教師核給全學年聘期。(臺南市教育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繼桃園市政府於10日宣佈該市國中小及公立幼兒園自111學年度起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北市14日也分別宣佈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各市府教育局都向中央喊話,爲避免排擠其他教育預算,盼中央提供補助。

有感於代理教師缺乏聘期,導致同工不同酬,臺中市議員日前呼籲中市府給代理教師完整聘期,臺中市府14日宣佈,因高中早已實施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此政策將向下延伸到市立國中小及幼兒園、特教班,從即日起給予高中以下學校代理教師完整聘期。

臺中市教育局統計,全市國中小代理教師共有2310人,另公幼、特教班的代理教師有128人。臺中市即日起實施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也就是111學年度第2學期的聘期將延至7月31日,初估每年約增加2億2000萬元支出。

臺南市長黃偉哲14日宣佈,即日起全市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代理教師聘期將核給全學年聘期,共計1660人受惠。南市府教育局表示,111學年度代理教師聘期延長至2023年7月31日,將增加7500萬元支出,未來全面實施代理教師發給全年薪,預估每年增加1.5億元人事費。

高雄市府昨天也表示,經與臺南市府討論,決定同步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市立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特教班,自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起,給予代理教師12個月完整聘期。

新北市府決議比照其他五都核給代理教師全學年聘期,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轄內4000多名代理教師聘期改爲全年後,預計會增加4億元人事經費,市府會朝全年聘期規畫辦理。

臺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表示,臺北市從2010年起給予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僅初聘且未兼任行政職的代理教師聘期是11個月。

陳素慧說,臺北市自112學年度起,將讓初聘且未兼任行政職的代理教師聘期改爲12個月,預估將花費8000多萬元,財源正積極籌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