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南市即日起核給全學年聘期

臺南市長黃偉哲(中)宣佈,即日起臺南市代理教師的聘期將核給全學年聘期。(臺南市政府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目前各縣市代理教師聘期不一,爲保障代理教師權益,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天宣佈,即日起全市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代理教師聘期將核給全學年聘期,教育局表示,未來全面實施代理教師發給全年薪,預估每年增加1.5億元人事費,期盼中央提供補助,避免排擠其他教育預算。

臺南市教育局指出,經臺南市政府與高雄市政府幾經討論,決定同步實施代理教師核給全學年聘期,並自即日起實施,兼顧代理教師權益及學校用人需求,因此,目前任職代理教師聘期將延長至7月31日,112學年度起代理教師將自8月1日(或該員實際到職日)起至隔年7月31日止,核給全學年聘期。

黃偉哲表示,南市代理教師聘期及薪資已逐年改善,目前兼行政職務的代理教師,因暑假皆須到校上班,故自111學年度起已核給全學年聘期,且爲爭取優秀師資留任並因應學校寒暑假期間,代理教師也有到校協助校務及參與活動需求,即日起,全市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代理教師之聘期將核給全學年聘期,以保障代理教師權益並符應學校用人需求,未來也將配合中央修正之規定辦理。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南市中小學及幼兒園代理教師聘期及薪資,目前已做到依學校需求覈實發給、統一律定代理教師聘期、確保代理教師錄取正式教師後的年資可提敘薪級等保障。由於學校於寒暑假期間仍有課程、營隊、學生輔導以及行政事務等相關校務與活動,也需要代理教師協助辦理。

教育局表示,111學年度之代理教師聘期統一延長至今年7月31日後,預計將增加7500萬元支出,未來全面實施代理教師發給全年薪的政策,初步預估每年需至少再增加1.5億元人事費,爲減輕地方負擔,期盼中央提供補助,避免地方因人事費增加,而排擠其他教育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