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之前的年資不採計是否違憲 張凱翔:違憲

張凱翔受訪表示,他認爲代理教師敘薪沒有全國統一標準。(賴佩璇攝)

男子張凱翔在2017年擔任新北市立中和高中代理教師,但校方依據教育部及新北市教育局的規定,不採計先前他任教2年的年資,他行政爭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並主張這樣的規定違憲,憲法法庭今上午日開庭辯論。張凱翔受訪表示,他認爲代理教師敘薪沒有全國統一標準。

張凱翔表示,一來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教師薪資必須要以法律來訂定。再者就是可能違反平等權。他說,如果服務年資有采計跟沒采計差了6000多元。

張凱翔指出,大多數代理教師他們不敢提出救濟程序,是因爲擔心下一年拿不到聘書,沒有人提出救濟程序不代表這個案件沒有違憲或侵害人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