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二輪車納管上路 桃園監理站呼籲多掛牌

電動自行車因不需申請牌照、投保強制險,常衍生改裝超速、車禍無法理賠等爭端,交通部爲此修法,30日起全面納管掛牌上路並更名爲微型電動二輪車。(賴佑維攝)

電動自行車因不需申請牌照、投保強制險,常衍生改裝超速、車禍無法理賠等爭端,交通部爲此修法,30日起全面納管掛牌上路並更名爲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首日以加裝腳踏板、燈光不符規定、未加裝後照鏡爲不合格大宗,另掛牌有2年緩衝期。

桃園監理站長黃成民呼籲,多數微型電動二輪車雙載、超速且常見加裝後座腳踏板及改裝電子控制器等情形,民衆在辦理微電車掛牌作業前,需先行至販售車輛經銷商施行機件調校,確認各部機件正常及最大速率25公里/小時。

民衆欲辦理微電車領牌時,請備妥國民身分證(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來歷證明、新領牌照登記書2份、統一發票、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多國語言版的領牌懶人包、保險等協助資訊請至監理服務網/微電車專區查詢:https://www.mvdis.gov.tw/?from=mobile)。

桃園監理站提醒,已購買上路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有兩年緩衝期可補申領和投保,爲鼓勵車主要把握時間投保強制險及完成掛牌納管,凡是自今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申請掛牌的車主,免收450元的牌照和行照規費,等同掛牌免費。

桃園監理站亦配合此次交通部修法,製作微電車掛牌紀念封套,封套內可妥善放置微電車行照,另加註騎乘微電車注意事項,期望民衆騎乘微電車時,能更加註意行車安全。

監理站表示,上路首日以加裝腳踏板、燈光改色、沒有後照鏡爲最大宗。警方則說,

雖然還在緩衝期,但酒駕、超速、改裝車體、未戴安全帽依舊可以開罰。電動自行車若酒駕,與汽機車不同,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1200元以上。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該電動二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