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名郭璽涉尹清楓命案挨告 馬文君獲不起訴確定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指控前海軍顧問郭璽於前海軍上校尹清楓命案竊密,郭璽提告加重誹謗罪。北檢認爲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郭璽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昨天駁回,馬文君不起訴確定。

臺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指出,馬文君去年9月間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郭璽爲尹清楓命案涉案人之一,尹清楓喪命前晚,郭璽溜進海軍總部武獲室竊取軍購資料給前總統陳水扁,還裝錄音機偷錄尹清楓談話,要把資料轉賣給軍火商賺外快。

馬文君在臉書指控,郭璽到中國後轉行當軍火掮客,民國107年被潛艦國造召集人黃曙光相中,加入潛艦國造行列,竟能自由進出海軍司令部,當時即有媒體質疑,郭璽除涉尹清楓命案,還涉海測艦弊案,爽賺數百億元造艦案。

郭璽認爲,當時北檢偵辦尹案,已將他不起訴處分,馬文君公開誹謗並意圖散佈於衆,足以貶損他的名譽,因此提告馬文君刑事加重誹謗罪,也提起民事求償新臺幣300萬元。

北檢指出,依據郭璽民事求償案的卷證,馬文君發文前曾向尹案相關人、媒體人查證,並提供相關媒體報導、判決書、監察院報告佐證。

檢察官認爲,馬文君言論與尹案不起訴處分書內容部分符合,均有相關媒體報導、資料爲依據,主觀認爲郭璽爲尹案涉案人之一、無誹謗犯意,未虛捏事實,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爲真實。

檢察官認定馬文君言論涉及尹案,爲矚目重大案件,關乎公共利益,應屬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罪嫌不足,因此把馬文君處分不起訴。

郭璽不服,向臺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認同一審檢察官法律見解,認爲郭璽聲請再議無理由,昨天駁回再議,馬文君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