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虐童事件! 吳志揚主張提高刑度不得假釋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報系資料照)

近年來家暴虐童事件頻傳,即將接任國民黨團書記長的立委吳志揚18指出,因修法迫切,朝野協商時各黨團已有共識,將立法院開議日提前到25日,而黨團也會將相關草案列爲下會期優先法案,要求儘速三讀,遏止虐童、殺童事件再次發生。

吳志揚說,據衛福部統計,105年兒童少年受虐致死人數爲12人,106年受虐致死兒童少年人數則高達23人,成長幅度近乎前一年的一倍,顯見國內保護兒童之相關法令,對於虐童者毫無嚇阻之力;雖然相關草案立法院先前已有過詢答並召開公聽會,但當時司法院、法務部認爲目前刑責足已達嚇阻效果,導致修法進度停滯不前。

事實上,在2016年小燈泡事件前,吳志揚及藍委徐志榮已共同提案修訂《刑法》,將殺害兒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更明定不得假釋;吳志揚更在2017年4月份提案修正《刑法》第77條及286條,加重虐待未滿16歲以下兒童少年之刑責,並針對虐待兒童少年導致死亡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吳志揚強調,不斷提出版本呼籲朝野儘速完成修法,就是爲杜絕虐童、殺童悲劇再次發生,每當又有重大案件發生時,行政部門纔想提出刑罰更重的版本,往往爲時已晚。

吳志揚認爲,犯罪行爲人故意虐待,甚至殺害無自我防衛與保護能力之兒童,屬惡性重大已非常人,與社會永久隔絕有絕對必要,不宜適用假釋規定,這點必需要堅持納入,盼行政部門勿再阻撓提高刑度之修法,藉此修補社會安全網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