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商務客「縮短居檢」上路!開放15地入境者、4條件曝光 國人也適用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2日起開放短期商務人士入境,只要符合4項條件,備妥登機前3天檢疫報告、邀請廠商的相關文件、在臺行程表防疫計劃,就可申請將居家檢疫時間縮短至5至7天,但若計劃在臺灣停留3個月以上者,仍應依規定完成14天居家檢疫。

指揮中心公佈的四項條件分別爲:1. 申請來臺停留天數小於3個月。2. 依指揮中心宣佈可入境之人士。3. 短期入境從事商務活動(如: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培訓、簽約等)商務人士。4. 出發地爲指揮中心公告之「低感染風險」或「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而且登機前14天沒有其他國家/地區旅遊史。

▲指揮中心22日起開放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符合4項條件得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時間。(圖/記者季相儒攝)

低感染風險國家或地區包含:紐西蘭澳洲澳門、帛琉、斐濟汶萊越南香港泰國蒙古不丹。未來每2週會調整一次國家名單。中低感染風險國家或地區包含:韓國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未來每2週會調整一次國家名單。

▲短期商務人士入境規則細項。(圖/疫情指揮中心提供)民衆符合上述條件,即可向外交部相關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時須必須備妥登機前3天新冠肺炎陰性的檢疫報告、邀請廠商的相關文件、在臺行程表與防疫計劃等。

完成申請的商務人士,若出發地爲低感染風險國家或地區,入境後居家檢疫第5天得自費篩檢,出發地爲中低感染風險國家或地區,入境後居家檢疫第7天得自費篩檢,只要篩檢結果爲陰性,即可改爲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後第21天。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民衆仍要配合每日量體溫雙向簡訊回報健康狀況,依行程表安排進行有限度之商務活動,實名制記錄每日活動與所有接觸人員,同時不得搭乘大衆運輸工具、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也須遵守全程口罩

入境者若計劃在臺灣停留3個月以上,仍應依規定完成14天居家檢疫。(圖/內政部移民署)

指揮中心表示,除了短期商務人士外,國人符合4項條件也適用,只要國人從低、中感染風險國家或地區返臺,不是單純回家,而是基於商務必要性,並且3月內將再次出國,即可申請縮短居家檢疫。

指揮中心也提醒,若計劃在臺灣停留3個月以上者,仍應依規定完成14天居家檢疫,不適用該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