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天然氣順價”提速,居民用氣價格確實在漲

近日,在社交平臺上,來自四川、重慶、江蘇、湖南、湖北、安徽、山西等多地居民提出疑問,在自身生活習慣未有較大變化下,其2023年下半年起至今的燃氣費比往年有不同幅度的增長。

第一財經記者綜合川渝等地官方通報以及部分燃氣公司的迴應發現,除了人工抄表失誤,燃氣計價不規範、計費週期隨意變化,以及冬季用氣量大等因素之外,2023年下半年起的天然氣“順價”提速,導致燃氣費用增高,亦是一條重要解釋。

例如,“南京中燃客服中心”微信公衆號於4月3日發佈文章,解答用戶反映氣費增多的疑問,四條解釋中就包括“2023年7月起,南京市調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詳情戳:南京用戶質疑燃氣計費“多得離譜”,燃氣公司迴應,多地對燃氣表水錶展開檢查】

根據南京市發改委官網2023年6月中旬的一則通知,南京市在2019年上調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基礎上,將自2023年7月1日起繼續上調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在整體提高居民用戶第一、二階梯年用氣量上限的同時,居民用氣第一至三檔銷售價格上漲約11%。

爲何調漲居民氣價?南京市發改委彼時解釋稱,調整是按照南京市2015年建立的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與氣源價格變動的聯動機制要求,疏導天然氣價格矛盾,保障城市燃氣經營企業(下稱“城燃公司”)正常經營和居民燃氣用戶的用氣需求。據稱,上游居民氣源價格在2021年、2023年上漲過兩次,漲幅均由城燃公司自行消化。

何爲順價,爲何順價

事實上,燃氣費用上調,是國內多地正在普遍發生的情況,其重要的大背景是2023年國內多省市優化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即業內統稱的“天然氣順價”。

據成都燃氣(603053.SH)2023年年報,國家發改委於2023年2月向各省市下發《關於提供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有關情況的函》,將天然氣價格聯動事項視作重點工作推進;6月,國家發改委向各省發改委發佈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相關指導意見,意在健全上下游成本疏導機制,促使天然氣終端價格及時反映市場與成本變化。2023年,多省市優化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並對價格聯動條件進行一定放寬。公司稱,“相較於非居民用氣,居民用氣調價週期較長,一直以來成本疏導相對困難。”

天然氣全產業鏈包括上游氣源、中游儲運和下游分銷。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是指上游氣源採購的平均成本和終端用戶銷售價格進行聯動。

從價格構成來看,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由門站價格(即省內天然氣公司從上游拿到的批發價)、管輸價格、城市配氣價格組成。管輸價格和配氣價格由政府指導定價,門站價格則更偏市場化運行。其中,天然氣批發價格亦實行雙軌制定價。

根據2020年《中央定價目錄》,國產陸上氣和2014年底前投產的進口管道氣門站價由政府管制,反映到中國石油年度管道氣定價方案中的,即爲“管制氣量”部分,主要供給居民用戶;而海上氣、頁岩氣、液化天然氣(LNG)、直供用戶、2015年投產的進口管道氣等門站價則由市場形成,主要是供給工商業等非居民用戶的“非管制氣量”部分,價格往往偏高。

而終端銷售環節也實行非居民和居民用氣價格雙軌制。終端用戶燃氣銷售價格由地方物價局根據成本與門站價覈定,實際氣價則由城燃公司與用戶協商確定,調價上限爲較基準門站價上浮20%。具體看,居民用氣價格按階梯制定價,價格普遍較低,調價往往需要召開城市聽證會商議;非居民用氣價格較爲市場化,遇到冬季等用氣高峰期,價格普遍會上調。

因此在實際價格聯動工作中,非居民和居民用氣很難真正聯動,前者調價幅度往往高於後者,形成交叉補貼。華創證券表示,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順價阻力較大。長期以來居民用氣價格上漲緩慢,2018-2022年36個大中城市民用氣第一檔平均價格僅上調0.12元/方,上調幅度爲4.7%。以南京爲例,自2019年上調民用氣價後,該市在四年後纔再次聯動上調居民用氣銷售價格。

由於國內天然氣定價機制長期以來是“計劃”與“市場”交織,伴隨近年來國際油氣價格走高、劇烈波動,城燃公司成本承壓,對保供限價的民生用氣供氣積極性受損;另外,爲彌補居民側銷氣損失,城燃公司長期通過非居民用戶順價交叉補貼,導致終端工業用戶用能成本壓力增長,天然氣順價工作迫在眉睫。

2023年3月,中國城市燃氣協會在遞交國家發改委的一封《關於支持城市燃氣企業紓困解難 持續健康發展的建議》中提出,由於民生用氣保量穩價政策執行不到位,城燃企業普遍氣價倒掛,出現大面積虧損,嚴重影響城燃公司安全穩定供應。

居民天然氣順價全面推進

2023年以來,國內天然氣順價工作提速。隨着上半年國家發改委下發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相關指導意見,國內多地開啓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聯動調整,理順民用天然氣價格和氣源成本的關係,保障天然氣供應穩定。

據華創證券統計,2023年,至少52個市、縣上調居民用氣價格,統計範圍內的基礎居民氣價(即第一階梯氣價)平均上調0.256元/方,漲幅近10%;其中河北、內蒙古等省份普遍調價,經統計,河北10個地區的基礎居民氣價平均上調0.391元/方,漲幅達14%。

2024年,各地氣價聯動機制持續推進。3月15日,深圳市發改委發佈關於聯動調整市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提出對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聯動,調整後,管道天然氣居民銷售價格第一檔升至3.41元/方,第二、三檔價格分別升至3.91元/方、5.16元/方。再如,4月以來,安徽省黃山市、淮北市、池州市等多地召開聽證會或發佈徵求意見稿,實行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下游終端銷售價格隨上游氣源採購成本變化同向調整,以此有效反映城燃公司成本變動情況。

此外,國內多地也一定程度放寬了天然氣價格聯動條件,居民用氣順價阻力有所減輕。以成都市爲例,成都燃氣在今年1月末發佈的一則公告中稱,成都順價機制運行比較順暢,居民用氣無須進行聽證,但需履行政府相關報批程序,非居民用氣價格分別在每年冬供期和非冬供期進行兩次順價調整。

隨後在3月,成都市發改委上調了市內多區居民用戶及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的天然氣銷售價格,統一上調0.16元/方,各階梯氣價漲幅在5%-7%不等。關於此次調價未召開聽證會的質疑,市發改委解釋稱,成都在2018年制定《聯動機制》時,召開了聽證會,並通過市政府常務會審議,《聯動機制》明確規定“機制內容經聽證會認同,以後同類事項不再重複舉行價格聽證會”。

業內人士認爲,爲糾正過去長期以來向非居民用戶順價造成的交叉補貼,在多地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的情形下,國內居民氣價或將在短期內上漲。

第一財經記者綜合南京、成都、深圳、重慶等地的調價文件發現,本輪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之後,上述地區居民家庭用氣第一至第三階梯銷售價格漲幅約在5%-11%。

居民用天然氣漲價對前述市區的用戶生活支出影響如何?鎮江市發改委在調價解讀文件中表示,按照市居民家庭用氣量測算,市區第一階梯用戶佔總用戶的90.9%,戶均年用氣量爲141方,月均增加支出3.2元,年增加支出38元;第二階梯用戶量佔7.5%,戶均年用氣量爲557立方,月均增加支出13.2元,年均增加支出158元;第三階梯用戶量佔1.6%,戶均年用氣量爲1740立方,月均增加支出53.3元,年均增加支出639元。

再如,南京發改委稱,按照2022年市居民家庭用氣量測算,全市87%的居民家庭年用氣量在第一檔內,每戶每月平均增加支出約3.42元,每年平均增加支出約41元。

另外,開展居民用氣順價工作的大部分城市,亦對城鎮低收入羣體、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同步實施了精準補貼等政策。

一名燃氣行業從業者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爲推動順價工作開展,國家發改委在去年6月發佈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指導意見基礎上,又於今年1月發佈補充文件,要求全國大中城市在今年6月前完成一次調價,9月底前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建立價格聯動機制(含居民和非居民)。

關於價格聯動措施,各地發改委此前在公開文件中均強調,有關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做好明碼標價、抄表計量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