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挺警方 依法盤查沒問題

李永得出面受訪(中天電視提供)。

法務部長邱太三昨表示當天員警盤查沒有問題,只是在技巧面上出現是否過當的爭議(陳志賢攝)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被警盤查後批評北市變成「警察國家」,法務部長邱太三昨「打臉」李永得。邱太三說,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當天員警盤查在法制面、執行面都沒有問題,只是在技巧面上出現是否過當的爭議,但警政署可將本案視爲教案,做爲日後員警教育訓練的參考。

爭議案例可當教材

邱太三說,警職法規範警察犯罪預防、行政調查,主管機關是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並非主管機關,但他當年擔任立委時曾參與修法,因此以「局外人」身分認爲,依該法規定,警方攔檢時要以侵害最小的方式,且符合目的和比例原則。

邱表示,警察的確不是在任何公共場所都可以盤查,該場所必須經該管機關長官指定,大部分被指定的地方都是發生過犯罪,或有發生犯罪之虞,爲了要防止犯罪,警方經過內部程序做出指定,就可以在該場所進行攔檢的工作,而臺北車站應該是合理的需要警察執行攔檢勤務的場所。

不過,他認爲本案中警員執法技巧需要加強,因警方盤查時有無符合規定的「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這與每個人認知、理解和經驗上而有差異,他建議警方蒐集民衆「不爽」案例,作爲內部教材。

葉俊榮盼警民雙贏

內政部長葉俊榮也表示,支持員警做必要盤查,但要合乎人權與程序,希望員警在《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範疇、大法官解釋方向上,不斷精進執法技巧,盼警民雙贏。被問到挺警?還是挺李?葉迴應:「我都挺!」

葉指出,警察對特定有維安顧慮之處,會有較爲嚴格的作爲,但必須合乎人權、程序。警察執勤永遠有不斷努力的空間,如何在警職法範疇、大法官解釋方向上精進執法技巧,也是贏取民衆信任的基礎。

人權與執法須兼顧

警察署長陳國恩說,警察以保障人權爲執法前提,但執行盤查時希望民衆配合支持,盤查後若接收很多意見表達,代表執勤技巧有改進空間,警方會依標準作業程序加強宣導和教育。他強調,警方依法行政,是最高原則。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警察執勤時臨檢盤查的權力,是預防犯罪、提高安全的重要手段,對個案可檢討尺度拿捏,但不能放棄臨檢盤查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