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婚3公投初審過關 段宜康嗆:年底投票前先完成修法

▲1226婚姻平權法案。(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有關反同婚團體提案之「婚姻定義公投」、「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和「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等3項公投提案,中央選舉委員會17日宣佈合於規定,通過審覈,有望在年底進行投票,引發討論。對此,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表示,這是降低公投門檻必然的後果,「惟今之計,只有趕在年底投票前,完成修法,纔是執政者最後補過的機會。」

臺灣去年同婚釋憲案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爲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佈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被視爲婚姻平權的一大躍進,卻引來反同團體不滿。

隨着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投法》,公投門檻大降,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三項公投,包含「婚姻定義公投」、「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17日被中選會宣佈通過初審,將交付第二階段的連署。

「這是降低公投門檻必然的後果。」段宜康說明,中選會只能形式審查,並沒有辦法做出不同的決定,當時處理《公投法》時,大家都爲此很掙扎,但因爲這是民進黨長期的主張,神也走下神壇,「我們不敢再拖」。

不過,段宜康強調,同婚立法的延宕,讓他們的處境,和臺灣性別平權倒退的程度,都更爲惡劣,只能趕在年底投票登場前,趕緊完成修法,纔是執政者最後補過的機會,「我講了很多次,這是我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