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高雄城中城大火問題 沈富雄語出驚人

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14日凌晨發生嚴重火警,造成46人死亡、41人輕重傷。(洪浩軒攝)

高雄城中城大火終於撲滅,卻再也喚不回罹難的46條人命。(洪浩軒攝)

曾經繁華一時的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日前發生大火造成嚴重死傷,高雄市長陳其邁日前也偕三位副市長鞠躬致歉。前立委沈富雄直言,城中城沒辦法成立管委會管理,且就算成立管委會,一個月給20萬元的薪水,他也不會想來當這個管委會的主委,因爲實在做不來,沈富雄更主張,根本的防治之道,就是這樣的建築不能住人。

針對城中城大火,沈富雄15日在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中表示,消防人員定期安檢能夠改善的,只有樓梯間堆雜物的問題,並指自己住的地方雖然還算高級,屋主不會在樓梯間堆放物品,反而是有些來幫傭的外籍移工會堆放要寄回國的東西,而屋主也不讓他們搬進來,就堆在樓梯間,但安檢的時候會要求搬走。

沈富雄指出,大樓的檢查和身體檢查是一樣的,而現在的問題在於每次安檢只能做到2樓,因爲2樓以上上不去,但如果上去了也沒用,買了滅火器也沒用,起火的地方不在住人的地方,是在1樓,並且很快就燒到3樓,引發煙囪效應嗆死、嗆傷很多人。

沈富雄認爲,一個大樓1到6樓沒人住,7樓以上不能住,我們能夠安全,是因爲大家互相照應,「1到6樓沒人住,7樓有安全嗎?」72戶住120人,這不是違規嗎這?哪有辦法組管委會?不可能。

沈富雄直言,如果成立管委會,並重金禮聘他去當主委,就算一個月薪水有20萬元,「本人不幹,我做不來」,同時他也主張,像這樣的危樓若1到6樓沒人住,7樓起也不可以住人,不能再有合法的,且所有權人有100多人也很難進行都更,根本防治之道就是不能有人住,政府也要訂條文,類似的大樓政府有權力按市價2倍以上強制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