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聘逾400臺人任調解員 「以法爲媒」促兩岸融合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歐巖峰近日表示,福建法院選聘400多名臺胞擔任調解員、人民陪審員等,「以法爲媒」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圖爲廣州的臺籍調解員。(中新社資料照片)

大陸福建持續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歐巖峰近日表示,福建法院選聘400多名臺胞擔任調解員、人民陪審員等,「以法爲媒」推動兩岸融合發展。

中新社報導,歐巖峰1日於福建法院媒體座談會上表示,福建法院立足知識產權、對臺、生態、涉外等發展特色,加強司法審判機制建設,構建具有福建特點、法院特色的司法審判品牌矩陣。

其中,圍繞知識產權強省建設,設立福州、廈門、泉州知識產權法庭,推進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中心合作,協力保護創新、激勵創造。

而在日前公開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顯示,福建法院把「兩岸一家親」理念融入涉臺司法,2023年辦結涉臺案件922件,司法互助案件3906件。

同時,還多項舉措助推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平潭法院設立「融合法庭」,跨省共享臺胞調解資源,化解44起涉臺糾紛;泉州中院建立向金門供水「清源法屏」機制、努力化解涉供水糾紛。

歐巖峰說,圍繞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福建法院選聘400多名臺胞擔任調解員、人民陪審員等,連續15年舉辦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不間斷,以法爲媒推動兩岸融合發展。

2022年3月,時任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全國人大進行工作報告時,就曾表示陸方已聘請84名臺灣民衆擔任調解員。當時陸委會指,依據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須符合「黨政軍」及「擔任職務」兩項構成要件,纔算違法,國人擔任調解員尚不符合擔任「職務」之要件。

時任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指出,針對國人及臺商在大陸因涉及訴訟,並透過訴訟外的機制解決紛爭,選任由臺灣民衆擔任的仲裁員或調解員,對於臺灣人民在大陸相關的訴訟解決,及保障我國人權益是具有正面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