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新聞爭議多 公視董事會決議聲明:管理效能不彰

公視董事會後記者會-左起董事侯文詠、陳倩瑜姚仁祿、姜雪影董事長邵玉銘童子賢、陳淑麗、詹宏志。(圖/記者陳明仁攝)

記者許逸羣臺北報導公視17日召開第五屆第十一次董事會議,並在會後針對近日因學運期間《NGO觀點製作人更換「服貿周」特別企劃主持人;《誰來晚餐節目「就是要搞學運」重播遭更換爲「高凌風演唱會」;媒體報導《有話好說》製作人請辭等三件事,因引發輿論及社會大衆高度關注,董事會便討論並做出決議。一、《NGO觀點》製作人更換「服貿周」特別企劃主持人1. 依照公共電視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爲保障新聞專業自主,新聞部工作人員應互推代表三至五人,與總經理簽訂新聞製播公約』。根據《新聞製播公約》,公視新聞部採製作人制:「製作人在新聞部編輯方針指導下,爲其製作節目的決策者,對節目內容全責。」董事會全力支持此公約之精神。2. 爲使本會新聞製播確實符合國際專業新聞規範公廣集團將參考國際權威媒體之處理準則,制定明確規範,以爲臺灣建立專業新聞規範。二、 《誰來晚餐》重播節目更換事件結論建議基金會內部管理顯然出現嚴重問題。1.在高度敏感節目之重播決策上,第一線主管判斷力差。2.高層主管未能及時發現、檢視抽換決策。3.同仁因與管理高層缺乏互信而決定不循內部正常管道反映問題,造成公視聲譽極大傷害。此事應深入檢討、分層究責。三、媒體報導《有話好說》製作人有意請辭1.相關主管應正式迴應同仁職務調動之需求,並將結果向董事會報告。2.徹底檢討管理流程效能釐清爲何同仁多次提出要求,卻未能循正常流程處理、迴應,導致內部問題搬上媒體,嚴重傷害公視形象及聲譽之相關責任;3.徹底檢討「有話好說」及新聞部相關節目之人力資源調配,是否符合製播負責任、高品質節目所需,並儘速提出報告。總結建議:此次多起爭議事件共同反映出,公視管理效能不彰,流程粗糙,判斷失準,例如十餘觀衆電話要求即可更動節目表。建議董事會應責成行政主管,參考各界意見、相關專業規範與各國公視準則,儘速擬訂「管理流程優質化」及「公視同仁(包括外聘人員)對內反映意見」之明確管道,提報董事會討論並通過實施。以期消弭因管理、溝通不當所引發之誤解或爭議,進而導引公視建立健全信任之組織文化,以有效維護公視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