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牛郎店狂歡盜刷富商信用卡 酒店妹胡扯包養遭打臉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蔣姓酒店小姐去年約富商見面,偷走富商信用卡牛郎店狂歡,盜刷消費9萬9000多元,事後富商提告,蔣女辯稱因富商包養送卡消費,但富商「打臉」蔣說法,指自己當天吃藥「不舉」,當天只是借錢給蔣,且酒店幹部證稱,富商偏好身材豐滿的小姐,乾瘦的蔣女不是他的菜,不可能包養蔣女,臺北地檢署1日依詐欺、僞造文書等罪起訴蔣女。

檢方調查蔣女原北市某高檔酒店上班,去年8月15日下午,她約店內常客的已婚富商到薇閣旅館見面,當天晚間,蔣女就到中山北路的牛郎店消費,狂歡至隔天凌晨,蔣以富商信用卡刷卡9次,有3次刷不過,共計刷卡結帳9萬9000多元。

已婚富商因爲收到信用卡通知簡訊,發現遭盜刷後報警,酒店幹部得知此事,追問蔣女,蔣女卻宣稱,富商說要包養她,2人8月15日當天在薇閣嘿咻後,富商就給了她信用卡,供她刷卡消費。

但富商指稱,他患有宿疾,當天早上吃藥,該藥有不舉的副作用,所以當天下午他根本無法與蔣嘿咻,是蔣女說缺錢,他去提領了2萬元現金,帶到摩鐵借給蔣女。

由於富商怕被妻子發現上酒店,會把與酒店及蔣女等人對話刪除,無法證明當天赴約是借錢給蔣,檢警找酒店幹部詢問,幹部證稱,蔣女身材幹瘦,絕非富商的菜,如果富商要包養的話,應該會選擇店內其他小姐。

幹部並稱,若客人拿信用卡包養小姐,不可能給正卡,只會提供附卡,因此檢方不採信蔣女說詞,認定蔣女是趁富商在房內不注意時,偷走信用卡到牛郎店冒籤盜刷,依侵佔遺失物、詐欺、僞造文書等罪起訴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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