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北市註記同性伴侶 將可申請社會住宅

林全過去曾由柯文哲陪同參觀北市興隆公宅(圖/北市府提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政府去年開放註記同志伴侶後,北市都發局近日允諾今年5月完成《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修法,未來北市註記同性伴侶者,也具備承租社會住宅的申請資格。目前北市公宅將有3成比率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居住,包括原住民、青年等,如今北市超過200對的同志伴侶,都可承租公宅。

臺北市都發局將在今年5月前完成《住宅法》修法,目前北市公宅的除了7成一般住戶外,其他3成提供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居住,包括原住民、青年等;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建議讓同志入住公宅,市府一併納入研議對象,開放承租的比率、承租對象、資格等將明訂在「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中。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一再推動《住宅法》修法,但過去都發局都以「配合中央住宅法案通過,再一併修法」的理由迴應,造成此事延宕,未來都發局是否會再以各種理由拖延修法期程社會局婦幼科長鍾雅惠表示,大會主持人爲副市長陳景峻,凡做成書面決議,各局處應遵照辦理,若執行有困難,下次開會時需明確說明,並且要有具體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