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生被揍骨折 霸凌者還想提告

新北校園割喉案引發霸凌問題,又傳出某高中高二生在上廁所時,不滿被另名學生潑水,竟掐對方脖子,還4度揮拳造成對方骨折,但雙方仍在同一班,校方僅說是惡作劇起衝突,未見處理,甚至打人學生家長還要告被打學生,家長控訴「難道要變成割頸案2.0纔要重視嗎?」校方則說,是學生惡作劇才起衝突。教育局表示,依規定不能強制轉班。

讀者向本報投訴,就讀時雨高中的R生去年12月中旬上廁所時,突被K生潑水,26日晚上,R生髮現K生在宿舍內上廁所,就趁機潑水回去,沒想到K生對此不爽,上完廁所衝出來反擊,掐R生脖子壓在牀上,R生爲了掙脫,用手向後抓着K生的頭髮逼對方鬆手,沒想到K生繼續揮拳4次攻擊R生的頭部跟鼻子,導致R生的鼻子骨折,當場血流不止,身上衣服跟牀單都沾滿血跡。

學校得知後,事發當下叫K生寫行爲自述表反省,後續也請雙方家長到校瞭解狀況,經醫院驗傷,R生的頭部鈍傷、鼻骨斷裂、嘴脣撕裂傷,由於受傷程度遠超過學校告知情形,R生家長決定對K生提告。

原本校方有意協調雙方和解,不料4月23日接獲警方通知做筆錄才知道,K生家長竟對R生提告,認爲R生扯K生的頭髮構成傷害。

投訴家長認爲,這是霸凌者對受害者提告,也質疑事發後學校沒有積極處理,甚至想「搓湯圓」,還讓施暴學生繼續與被害者同班,學生當手動手若持利器,不就又一樁割頸?

校方迴應,該案是學生間惡作劇衍生的不當行爲,事後動手學生有道歉,不能強制學生轉班。教育局表示,會持續追蹤學校處理並要求檢討嚴辦,不論公私立學校都一樣,根據教育部規定,不能強制學生轉班,需尊重意願,減低雙方互動機會;必要時,得施予抽離或個別教學、輔導,或暫時將當事人安置到其他班級或協助當事人依法定程序轉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