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負責人飛來飛去沒空上課 花旗銀恐遭金管會開罰

江永昌指出,金管會規定銀行負責人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但花旗銀行消金事業羣負責人慕嘉資格不符,卻在2021年12月9日才補考,距其上任已近一年,明顯違法。

莊琇媛表示,慕嘉是花旗消金業務具交易權限的主管,依法要上一定時數的稽覈等課程,纔算符合條件,目前慕嘉已上完課,符合負責人資格,但銀行局依舊要求花旗銀,對慕嘉上任後這麼久才上完課提出說明及報告,花旗銀初步是說中間慕嘉經常需要海外差旅,回臺灣後因隔離防疫,一直無法上課,但銀行局仍要求花旗銀就內控三道防線,即自行檢視適法性、法遵及內部稽覈是怎麼做,看花旗銀行報告,再來看如何處理。

但江永昌對此答案不滿意,認爲花旗銀的高階負責人不符條件這麼久,銀行局卻沒有處理。

黃天牧立即承諾,回去會要求銀行局迅速處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即花旗銀若有內控與法遵疏失,將會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