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穿校服背書包上汽旅嘿咻 男「射後不理」下場慘

吳男接女高中生上汽旅嘿咻,女高中生父親發現報警,吳男辯稱不知女方僅15歲,法官不採信判刑8月。(資料照片)

吳男2021年間到某高中接女網友小美,她穿學校運動服、背書包跟他上汽車旅館嘿咻,事後,小美父發現報警。吳辯稱,以爲小美已16歲,質疑她與2男網友嘿咻,因分手嫌隙獨陷他入罪;小美說,已當面告知她15歲,兩人熱戀,但吳嘿咻後,態度變冷淡,她感覺被騙才說出實情。一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8月;二審判決駁回,可上訴。

吳男在2020年間在交友軟體認識女網友,並約出強制性交、以手機拍照,在2021年4月間才判決確定,相隔不到5個月仍在緩刑期間,又使用同個交友軟體認識高一女生小美。

該交友軟體最低註冊年齡是18歲,小美登錄23歲,就讀某學院吳男在網聊時向小美自稱25歲,並探問小美年齡是否「17」?小美迴應:「太高估了」,兩人約在同年9月30日於小美放學後見面,吳當天開自小客車到小美就讀的高中附近等人,小美穿學校運動服、背書包上車,也當面告知年僅15歲,吳男在當晚6時許帶小美進汽旅房間嘿咻,事後,小美父親發現兩人手機對談內容,怒而報警。

小美說,第一次見面就當面告知對方她年齡15歲,且她當天穿運動服,揹着有學校名稱的書包。因爲兩人已是戀愛關係,但吳男在嘿咻後,態度轉爲冷淡,讓她感到受騙、氣憤,被父親發現後,決定說出事實。小美強調,她雖未對另名男網友提告,但也據實指訴兩人嘿咻情事,並未因兩人在嘿咻後的態度不同就袒護。

一審法官認爲,小美已當面告知年齡是15歲,見面時未化妝,並未欺瞞,且女高中生近1/3未滿16歲,吳男到高中接女學生到汽旅性交,竟辯稱認爲女方已念高三、滿16歲,根本是脫罪之詞。一審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對14歲以下、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判吳男徒刑8月。吳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仍不採信,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