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說法/讓VIP優先施打疫苗,業務登載不實嗎

▲據傳新北市某家醫院僞造紀錄替VIP插隊疫苗,若屬實,恐觸犯業務登載不實罪。(圖/路透社

目前全國疫情爆發,但醫療能量卻非常不足,也因爲疫苗供不應求嚴重,甚至連第一線的醫護人員都尚未施打完成。但有新聞報導指出,新北市某家醫院竟通知醫院捐贈者高層家屬等「VIP」可以臨時插隊接受疫苗注射。據傳,基層人員還要聽從高層指令,在接種紀錄上替這羣VIP勾選「第一類別防疫人員,疑有被迫做假名冊的嫌疑。另外,前立委黃昭順日前也被爆料,靠特權插隊打疫苗。

何謂業務登載不實

若如新聞報導所載,爲了讓VIP順利接種疫苗而在接種紀錄上將他們登記爲「第一類別」防疫人員的話,將有成立《刑法》第215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爲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之業務登載不實罪的可能。

業務登載不實罪屬於「僞造文書」的一種,條文中所謂「明知不實而登載」指的是,對於「登載的內容事實不符」這一點有所瞭解,但不必要明確知道是哪一部分與事實有所出入;而所謂的「業務」,在法律上的定義是,「個人基於其社會地位繼續反覆執行之事務」,簡單說就是自己的工作項目

比較特別的是,「業務登載不實」不像「公務員登載不實」一樣,還特別有一條叫「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來懲罰害公務員做出不實登載的人。換句話說,只要沒有「業務」的身分,就不會是業務登載不實的正犯。

如果醫院的高層指示基層人員做不實的登載,由於工作內容皆屬於醫院的「業務」,且明知與事實不符仍爲登載,如此高層與基層人員都會成立「業務登載不實」共同正犯。不過基層人員是因爲高層的指示而犯之,相對來講情節輕微,檢察官在起訴與否的判斷上,較易給予緩起訴處分

檢察官應主動偵辦遏止亂象

在醫療資源嚴重缺乏的時候,資源的分配就顯得格外重要,既然現在最辛苦的是冒着危險在第一線奮鬥的醫護人員,那優先將疫苗安排給他們纔是正確的。如果連醫護人員都倒了,還有誰能來救援他人。

對此,檢察官應該要積極偵辦,是否真的有不實登記接種紀錄的情形,雖然雙和醫院澄清是誤會,當時是配合新北市衛生局政策開放第三類對象施打,但還是應該要調查清楚是否有受到外力利用強制力介入的情況,及時遏止亂象!如果先例開了,等開始大量施打疫苗時,肯定又有更多問題產生,如果讓真正有需求的人都等不到資源,這個國家還有什麼未來可言。(本文轉載自法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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