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公佈第二波露營地調查 70家明確違法

全臺每年有超過200萬人瘋露營,交通部觀光局盤點全臺露營區,今(31)日公佈第二波合法與非法名單調查的897家業者中,明確合法有455家、不合法70家,有230家位於地質敏感區、142家尚無法確認是否違反規定。觀光局表示,未來還會有第三波名單公佈。

觀光局表示,繼1月16日於「露營專區」公佈第一波86家露營場地資料後,今日第二波公佈由行政院農委會原民會環保署經濟部財政部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方政府機關盤點結果。897家露營區中,明確合法的有455家,明確違法則有70家,包括違反國家公園法、森林法、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佔用國有土地等。

230家露營區位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沒有涉及合法或不合法問題,但是公佈出來給消費者參考;另有142家無法確認是否違反相關法規規定,等農委會提供明細資料後,再納入網站公佈。

至於還有1257家露營區,因位在農牧或林業用地,涉及農地農用問題,地方政府還有其他聲音,希望可以放寬,這些露營區將列爲第3波公佈露營場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