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體法強調全民參與 體育署不強迫協會直選理事長

體育署署長林德福。(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魏立信臺北報導

修法後的《國民體育法》上路截止至今,體育署17日公佈已經有44個協會答應接受體育署代收會員預報名作業,盼能落實全民參與的精神,但針對「理事長直選」的部分,體育署表示不會強迫各協會。

國體法》今年9月20日經總統公佈後,特定體育團體規定要在6個月內完成章程修訂、開放民衆加入並進行理監事改選。

體育署幫協會代收會員的預報名作業將於20日晚間9點截止,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表示,截至18日中午,共有44個協會接受預報名資料,屆時公佈最終人數,會邀請律師以及政風人員協助督導,確保公正性。

接受預報名資料的44個協會必須等到會員章程修改、經過體育署覈定後才能進行會員審查通過審查的會員將取得本屆協會改選的選舉權,接下來新收的會員則無本屆選舉權。

至於還未接受的28個協會,包括籃球排球田徑跆拳道、舉重、體操代表性協會,王水文強調,體育署會持續與這些協會溝通,盼能落實國體法全民參賽的主要精神。

王水文也表示,體育署並不會強迫各協會進行理事長、理監事直選,但強調開放民衆入會的基本精神一定要有,盼所有單項協會能順利完成改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