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秀珠涉南市正副議長賄選 裁定30萬元交保

臺南地院27日凌晨裁定郭秀珠以30萬交保。(圖/翻攝自郭秀珠臉書)

社會中心/臺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偵辦南市議長賄選案,26日晚間以有湮滅證據、串供之虞臺南市議員郭秀珠聲押。臺南地院27日凌晨召開羈押庭,最終裁定以30萬元交保。

南檢26日晚間傳喚郭秀珠及她的助理2人,訊後以郭涉嫌行賄且可能有湮滅、僞造證據或串供之虞,於晚間10點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將郭的助理請回。隨後臺南地院27日凌晨召開羈押庭,最終裁定以30萬元交保。

郭秀珠在臺南正副議長選舉中,在選前拜會鄰近選區議員並比出「1」的手勢,疑似暗指「支持代價」爲1千萬元,但最後以20票對36票輸給現任副議長郭信良,並在事後否認與議長李全教搭檔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