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地學生酒駕騎車拒測罰18萬 士林分署寬緩執行…他:守法不再犯

海地局勢緊張,我國駐海地大使館,協助5名旅居當地臺灣人搭機撤離至多明尼加。在臺求學的29歲海地籍男子,去年騎車酒駕遭警方盤查,害怕進監所不能繼續求學,拒絕酒測遭開罰18萬元。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寬緩執行,讓他分期付款繳納罰鍰,避免中斷求學。

一名來臺求學的海地男子,在臺就某大學就讀國際事務研究所,去年7月24日3時許,騎機車行經北市中山北路一段,拒絕酒測,遭忠孝東路派出所舉發,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海地男子逾期未繳納,今年1月間交裁所移送士林分署執行。

士林分署指出,義務人爲海地籍學生,收案後查得其名下僅有一些零星小額銀行存款,先扣押存款9萬7千餘元,海地男子知悉銀行存款遭執行後,主度至分署請求解除2萬餘元存款,作爲生活費,其餘欠罰鍰請求分10期繳納,每期繳納約1萬元。

海地男子表示,去年同鄉的朋友到家中聚會,喝啤酒但無醉意,於是騎機車搭載朋友到臺北車站搭客運返家,在騎回淡水租屋處途中,遭警方攔查「害怕要進監所無法繼續讀書,才選擇拒絕酒測」絕無逃避繳納罰鍰。

他承諾,以外交部每月3萬元獎學金,保留2萬元當生活費,剩餘1萬元分期繳納罰款,一定會全部清償,也會當家教賺錢,儘速還清。他強調,非常喜歡臺灣並打算再繼續攻讀博士學位,日後一定會守法,不會再酒駕。

士林分署審酌,義務人申爲學生的經濟狀況,及移送機關的意見後,同意其分期繳納方案,並考量海地近日局勢緊張,將秉持公義與關懷精神,依義務人分期繳納狀況,視情勢予以必要協助,讓其安心完成在臺學業。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寬緩執行,讓海地籍男子分期付款繳納罰鍰,避免中斷求學。圖/士林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