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運轉40年卻沒有乾貯設施?核安會指「只有這個國家」

立法院教文委員會10日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草案」,藍綠展開攻防。多位綠委質詢核電廠核廢處理,全世界哪個國家核電廠運轉40年,還沒有放置用過燃料棒的幹貯設施?核能安全委員會主委陳東陽說,只有臺灣。

核安會書面報告表示,目前核一、二廠用過燃料池已近滿貯,核三廠用過燃料池貯存空間有限,僅可供約運轉4年多,不論除役或延役,乾式貯存設施必須興建啓用才能接續相關作業。

核一、二廠室外幹貯設施部分,臺電與新北市政府已行政調解取得共識,核一廠已開始水土保持改善工程,並安排進行熱測試,核安會審查通過後纔會核發運轉執照。

核二廠部分,核安會表示,臺電若奉新北市政府覈定水保計劃即可開始興建,預估設施建造完成並經核安會審查確認安全後纔會核照,約3年左右可以運轉並移出燃料。

另外,行政院已覈定臺電的室內幹貯設施興建計劃,依據臺電推估,完成發包後7年可以取得運轉執照。

臺電表示,核一、核二廠除興建室外幹貯設施,預計要3年時間才能啓用,接着還要興建室內幹貯,估計要7年;核三廠較單純,將直接興建室內幹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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