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核三延役 陳揆:需5年檢查期

針對立委質詢核二、核三延役問題,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核電廠若要延役,按照安全規定仍要有2到5年時間才能繼續發電。圖爲核三廠。(臺電提供)

電價恐將於4月上漲,民衆黨立委張啓楷27日在立法院總質詢時指出,臺電購買綠電多花582億元,國民黨與民衆黨都支持核二、核三延役,核四若通過體檢也能使用,質疑爲何民進黨卻堅持要廢除核能?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核電雖然便宜但未來核廢料處理及核電廠除役後的處理經費成本高昂,且核電廠若要延役也應有法律依據,按照安全規定仍要有2到5年時間才能繼續發電。

張啓楷表示,核能發電1度才1.39元,臺電購買綠電期間若以最便宜的核電計算,等同政府在這之上多花了582億元。且爲何世界燃煤電價成本下跌時,臺電反而上升?爲何臺電用更高的價格購買綠電,且綠電中尤以光電弊案叢生?政府有責任向民衆說清楚未來5年0核能,虧損會愈來愈大。

陳建仁回覆,核電雖然便宜但未來核廢料處理及核電廠除役後的處理經費成本高昂,不能債留子孫,且核二核三過去法規定好40年就要退役的,不是到期了說延役就能延役,按照安全規定仍要有2到5年時間才能繼續發電,且若要延役也應有法律依據。

張啓楷立即指出,相關法案民衆黨與國民黨都已經提出,現在新國會3黨不過半,還是有機會通過。

陳建仁表示,核電廠使用40年後若要繼續運作,都要進行安全檢查,並重申,依據國外經驗通常需要2至5年,大部分都是5年,因此通常5年前就會申請延役以在此期間做安全檢查。

對此,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葉宗洸表示,美國很多核電廠的延役審查僅約2年就完成,如果是仍在運轉中的核電廠如核三,審查時間甚至會比2年更短。

葉宗洸提及,加州魔鬼谷核電廠,延役審查尚未通過,但因爲已經提出申請,一樣可以繼續運轉。他認爲,核二及核三延役可行性仍高,主因前者因停機時間不長,且燃料棒無法取出目前仍在持續維護中,後者甚至還在運轉中,延役難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