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事業單位改革:原則上不再保留科級和事業編制16名以下的事業單位

4月9日,河南省發改委網站發佈了《2023年度河南省經濟體制改革十大案例名單揭曉》。排第一的是河南省委編辦的《紮實推進事業單位重塑性改革 爲現代化河南建設注入強勁動力》。

根據大河財立方、中宏網10日發佈的《紮實推進事業單位重塑性改革 爲現代化河南建設注入強勁動力》全文介紹,河南省委編辦指出,從實際情況看,事業單位定位不準、職責不清、結構不優、效率不高等問題仍然存在。有些機構存在職能弱化、業務萎縮,主責主業偏離了公益屬性,與經濟社會發展相脫節等問題;有些機構存在職能交叉、分散重複設置、“小散弱”比例高等問題;有人沒事幹、有事沒人幹現象並存。

在改革做法方面,河南省委編辦在文章中從“聚焦優化職能佈局,實現整體重構重塑”“聚焦資源集約增效,精簡機構編制規模”“聚焦完善支持措施,推動改革行穩致遠”三個方面展開分析。

其中,在精簡機構編制規模方面,河南省委編辦在文章中寫道:堅持“瘦身”和“健身”相結合,在合理、可持續範圍內,切實把該減的堅決減下來,該加強的大力加強上去。

省直層面,除學校醫院外,按照“531”比例進行精簡(即事業機構按不低於50%精簡,事業編制按不低於30%精簡,其中財政撥款事業編制精簡比例不低於10%),原則上不再保留科級和事業編制16名以下的事業單位,“空殼單位”“殭屍單位”以及特定歷史任務已經完成的事業單位一律撤銷。

河南原則上不再保留科級和事業編制16名以下的事業單位 網絡圖

市縣層面,參照省直做法,按照“421”比例進行精簡。同時,對省轄市本級事業機構實行精簡比例、機構限額“雙控”(各省轄市和濟源示範區本級事業機構精簡比例不低於25%,且保留的事業機構數不超過省定限額),對處級事業機構按照“總量減、市市減、差距減”的思路分檔確定精簡限額和設置數量,避免出現“一刀切”“鞭打快牛”等問題。改革後收回的事業編制和機構限額,由市、縣本級統籌使用,鼓勵“減上補下、減縣補鄉”。

在改革成效方面,河南省委編辦從“佈局結構整體優化”“資源配置更加科學”“保障效能明顯提升”三個方面予以總結。

文章介紹,省直層面,除學校、醫院外,事業單位精簡60.7%,撤銷科級和事業編制16名以下事業單位以及“空殼單位”137個,事業編制精簡46.9%,廳級領導職數精簡9.3%、處級領導職數精簡25.5%。

市縣層面,市、縣納入改革範圍的事業機構精簡44.3%,事業編制精簡23%,其中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精簡13.7%。全省事業單位“小散弱”問題基本解決,機構編制區域間、部門間分佈更趨均衡。

將精簡收回的機構編制資源向高質量發展、重點民生領域和基層一線傾斜,如:將省直改革收回的事業編制下沉縣(市、區)5638名,爲省科學院、嵩山實驗室、神農種業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臺覈定編制3300餘名,根據需要加強了教育、醫療衛生、文物保護等相關事業單位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