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除役環評臺電挨轟閃躲 激辯3小時環委決議退回再審

▲臺電核一廠。(圖/臺電提供)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核一運轉了40年,1號機組5日執照到期,但實際還沒真正除役環保署6日下午召開「核能一廠除役計劃第二階段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會前各界關心核廢料最終處置問題,臺電挨轟輕描淡寫,對「安全」評估沒做好,最後決議退回再審。

核一廠1號機到期只代表「不能再重啓」,要真正除役須通過環評,雖然臺電2015年11月25日向主管機關能會提交申請,2017年6月28日審查通過,但環評部分無法在5日停機前順利完成,新北市也未核發使用許可 ,導致臺電早蓋好乾貯設施5年,卻無法把燃料棒從反應爐中移出。

▲核一環評臺電說明讓環委不滿多次回答都很制式。(圖/記者許展溢攝)

臺電今年8月21日召開首次除役計劃環評首次審查會議地方環團憂核廢料存放等安全疑慮,最後環委要求臺電在11月底前針對除役的災害問題等後續規畫與處理補件再審,結果拖到今天才進行第2次審查。

核一除役是臺灣首部核電環評,今天主持審查會議的環評委員高志明說,這次環評很重要,又涉及公投等議題。臺電一開始強調會以安全爲最主要目標完成環評,落實相關環境減輕對策環境監測計劃,環境管理和緊急應變計劃,以除役作業安全民衆健康爲優先,提廠址復原4階段。

▲各界關心核一核廢料最終處置問題。(圖/臺電提供)

原能會表示,核一廠除役計劃在原能會早已做過審查,也通過環評,希望環委能加速環評審查 ,讓原能會趕快覈定發放「除役許可」。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說,在地居民長期都希望能如期通過,但必須審慎評估。

地方居民說,乾式貯存設施太大,萬一有無法移出等狀況環署嚴格把關,且這是世界上最毒的東西,老百姓公園抽菸、農夫稻草都要被罰,難不成這種高風險的核廢料就要馬虎通過?也有居滿反嗆臺電說明令人不滿意,讓大家卡住,如果無法「實質除役」都沒用。

▲臺電核一廠。(圖/臺電提供)

新北市政府表示支持除役,提出4項要求:一、必須確保核能安全前提下進行,二、盼臺電依照界專家意見,儘速修正環評,三、臺電雖說提到乾式貯存設施不會成爲最終場地,但環評報告書應明確列出這一點,最後絕對不會接受燃料束在移送過程安全出狀況,臺電務必審慎規劃

臺電迴應,安全上原能會已有縝密審查,其中遭疑的露天干式貯存設施,是現有要用的設施,已好幾次對外說明,核一除役後,核廢料取出後不用永久放該廠,燃料移送安全部分,也會多層演練

▲核一環評上臺電和原能會說法遭質疑都不同。(圖/記者許展溢攝)

環委王價巨坦承該案是臺灣第一次,大家都不是專家,自己都不知道要怎麼審,但站在災害管理角度憂慮的是,臺電說了這麼多,都說只要做了什麼都不會出事,但要想的應該是會出事的狀況,提早面對。

有環委強調要思考的是「安全疑慮是什麼?」國家沒能力處理最終處置問題,要求臺電應再提出說明,否則就算環評通過,也看不到最終應有的安全規格。環委鄭明修認爲,安全方面原能會要做好把關。

▲臺電核一除役環評最後決議3個月內再審。(圖/臺電提供)

環委李克聰認爲,最擔心的是「沒實際除役」 ,且暫時貯存可能還要擺上40年,臺電應找到永久貯存區,卻輕描淡寫, 避重就輕也閃躲問題,假設原能會把關背書,至少大家比較安心。 環委李堅明表示,除役計劃包括最終處置,臺電並沒有提出完備除役計劃,建議成立第三方監督單位。

最後環委認爲臺電怎麼回答都很制式化,安全疑慮都沒講清楚,留下模糊空間,必須盡到把關責任,決議3個月內再審,並要求臺電再審之前,對外公開說明,同時要求原能會背書。

另外,經濟部今天也證實原本宣稱8年就能完工的二期幹貯場要再加2年變10年,啓用時程從2026年延到2028年,原能會對此表示,期程是臺電自己出,到時若臺電沒有按照原本除役計劃「8年完成」,可依法開罰50萬元到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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