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繼父管教10歲繼女 讓她冬天睡陽臺 判囚10月

桃園周姓男子毆打10歲的繼女,甚至在寒冷的冬天把她關在陽臺,不讓她進屋內,臺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月。(本報資料照片)

2020年桃園周姓男子每週2、3次用棍子、皮帶、掃把毆打10歲的繼女,甚至在寒冷的冬天把她關在陽臺,不讓她進屋內,臺灣高等法院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身心健全罪,將周男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周男是楊姓女童之繼父,2人曾共同居住在桃園市,他在2020年責打楊的臉部、手腳,並徒手毆打楊的眼睛及嘴巴,將楊關在陽臺,不讓楊進屋內,讓她直接躺在陽臺地板睡覺,在她受傷時未即時就診給予必要之醫療照。

楊姓女童受有左側眼眶鈍傷、雙側手肘挫傷、雙側腕部挫傷、雙側手部及手指挫傷、雙側上齶內側門牙斷裂、左耳後挫傷及擦傷等傷害,身心受創。

高院審酌周男竟因認被害人難以管教,對被害人施以凌虐,對於被害人造成莫大身體痛苦及精神壓力,足以妨害被害人之身心健全,所爲實應非難,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