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看守所管理員酒駕又吸毒 遭判休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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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姓男子前年擔任苗栗看守所管理員時,與剛出監所的收容人喝酒又一起吸毒,還到地檢署前違規停車與法警爆發衝突,他辭職後法務部仍移送懲戒,公懲會認爲,他屢次酒後駕車,又與收容人吸毒,嚴重損害機關及政府之信譽,將他判決休職2年。

法務部移送理由書指出,徐在2018年11月4日下班後,開車送當天剛出所的羅姓收容人前往亦爲何姓收容人住處吃飯飲酒,晚上他還載送羅前往苗栗地檢署請求該署協助羅員安置事宜,因車輛停置問題與法警發生爭執而遭阻擋,並報警處理。

員警到場後發現徐男身上酒味並實施酒測,酒測值達每公升0.36毫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予以緩起訴期間1年,不料隔年5月4日凌晨他駕駛自用車違規左轉遭員警攔查,因身上散發酒味,又被員警發現他酒駕,法院將他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公懲會認爲,徐男身爲監所管理員,與收容人私下酬酢、施用二級毒品,又屢犯酒後駕車之刑罰法律,其行爲足以使民衆有公務員不遵守法令,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自會嚴重損害機關及政府之信譽,判決休職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