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響/動物保育員加薪 政院允諾

臺北市立動物園保育員工作風險高卻月領不到4萬元,危險職務加給更逾30年未調,北市府昨在行政院會爲其請命「加薪」,行政院當場允諾。圖/臺北市立動物園提供

聯合報日前報導動物保育員薪低,工作風險高卻月領不到4萬元,危險職務加給更逾30年未調整,臺北市立動物園建議修正草案3月遭中央退回。副市長林奕華昨表示,昨天參加行政院會再提出建議,希望中央依北市建議版本調整動保員薪資,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當場允諾。

臺北市立動物園去年12月建議中央修訂「各公立動物園(鳥園)擔任危險性工作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提升至3000到5500元不等,以及新訂「臺北市立動物園保育獎金支給要點」,依員工績效獎勵3500元,今年3月遭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退回。

林奕華昨代表市長蔣萬安參加行政院會,再爲動物園第一線動保員請命,她說,臺北市立動物園是臺灣第一大動物園,照養物種超越其他動物園數倍,規模是全亞洲數一數二,動物保育和專業在國際有目共睹,爲臺灣爭取諸多榮耀,同仁的危險加給卻超過30年沒有調整,危險性質認定也未能與時俱進。

林奕華轉述,蘇俊榮對此表示願意支持,她會後也建議採納北市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