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紗照拍出「鬼月普渡風」 新人嚇傻如「金童玉女」業者判賠

女網友婚紗照變成普渡風格。(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去年高雄一名許小姐在「爆怨公社」發文,說自己被自己的婚紗照嚇死,就是因爲自己的婚紗照拍出來竟然就跟「金童玉女」一樣,根本就是農曆七月應景的「普渡風」,氣得向業者民事損害賠償,求償11萬元,不過根據高雄地方法院判決結果,最後業者得賠許小姐7000元的婚紗照費用

當時許小姐發文指出,當她看到自己的婚紗照走「金童玉女風格」時根本嚇死,「諮詢婚紗公司竟表示這是原圖不是修圖修壞。」這也讓他根本不敢在婚宴放這些「普渡風」婚紗照觸黴頭

▲女網友婚紗照變成普渡風格。(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業者回答當事人,認爲是他們「不懂」專業、不懂層次藝術,很多人都能接受,不好是個人問題,還怪他們不會動作表情,強調這是原圖,不是照片修壞,如果重拍要加價。當時許小姐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無奈地說,「拜託,我們又不是模特兒,而且是攝影師說不要笑的」,事後也找另一家業者重拍婚紗照。

許小姐提出的求償內容,包含婚紗和拍婚紗照費用兩項共14000元,另外委託他人拍攝婚紗照費用49000元,還有攝影師自行將照片PO臉書,侵犯肖像權的47000元,一共是求償11萬元。

▲女網友婚紗照變成普渡風格。(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認爲,當時許小姐看到全部照片時並沒有不滿意,直到3天后纔開始認爲對婚紗業者拍攝照片不好,而婚紗照片或其他照片是否美觀,多有主觀見解成份在內,所謂美學較難以客觀標準予以衡量,而且業者表示照片已經修改數次,色調因與手機不同,無法調整到跟許小姐要求的相同顏色,許小姐也未能證明被告所拍攝婚紗照片有何瑕疵存在。

法官審理後,依兩造預約單約定內容,判業者須賠償許小姐7000元的婚紗照費用;至於許小姐找其他攝影師重拍,此部分理由,最後駁回。而肖像權的部分,因爲許小姐自己也有PO網,因此主觀上並不認爲上傳供人閱覽會使其人格受貶損,也駁回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