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治罪與治理相結合,不斷優化金融生態!發佈會釋放重要信號

充分履行“四大檢察”職責

守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線

——檢察機關依法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紀實

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檢察機關如何更好發揮檢察職責?12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 依法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爲主題召開新聞發佈會。會上,最高檢不僅發佈《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 依法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還通報了2023年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工作情況。

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葛曉燕,檢委會委員、第六檢察廳廳長馮小光,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第七檢察廳廳長張相軍,第八檢察廳廳長徐向春,第三檢察廳副廳長張希靖出席發佈會並回應媒體關切。

發揮“四大檢察”職能

協同助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檢察機關作爲法律監督機關,應當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等方面承擔起更重責任。”葛曉燕告訴記者,最高檢制發《意見》旨在解答檢察機關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中如何更好發揮檢察職責作用這一重大問題,並明確今後一個時期金融檢察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方法措施。

仔細翻閱《意見》全文,不難發現在依法懲治和預防金融違法犯罪方面,“四大檢察”都明確了任務。其實,司法實踐中,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四大檢察”紛紛採取不少務實舉措。

發揮刑事檢察職能,2023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訴22529人。

“我們在辦案中發現,在各類金融犯罪背後,資金掮客、技術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產業鏈問題日益凸顯,助推犯罪甚至成爲誘發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張曉津告訴記者,全鏈條懲治金融犯罪及其關聯犯罪是今後的重要方向。

此外,令人頗爲關注的懲治金融領域腐敗犯罪問題,發佈會上也作了解答。“我們重點懲處利用金融資源、權力大搞幕後交易、侵吞國有資產的腐敗分子,依法打擊各類新型、隱蔽金融領域腐敗犯罪,堅決懲治官商勾連、靠貸吃貸、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等腐敗行爲。”張希靖告訴記者,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的金融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共計529人,辦理了一批涉案金額大、社會影響惡劣的大要案,彰顯了檢察機關助力金融反腐向縱深推進的信心和決心。

發揮民事檢察職能,據悉,近兩年來,檢察機關受理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民事糾紛類案件4800餘件,提出抗訴240餘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70餘件。

“近年來,民事檢察部門聚焦金融重點領域,不斷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在高質效辦理金融領域民事監督案件的同時,充分利用數字手段,不斷拓展金融領域民事檢察監督的廣度和深度,並堅持溯源治理,推動辦案效果向社會治理轉化。”馮小光告訴記者。

發揮行政檢察職能,檢察機關一方面監督法院依法糾正涉金融行政案件錯誤裁判、及時規範執行;另一方面,推進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雙向銜接,通過在履職中發現金融監管部門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的,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職。

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檢察機關不斷加大對國有金融財產保護、金融賬戶敏感個人信息保護、涉電信網絡詐騙金融領域治理、金融行業反壟斷等方面的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辦案力度。

堅持治罪與治理相結合

不斷優化金融生態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刑事追訴是最後手段,關鍵仍在於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堅持治罪與治理相結合,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不斷優化金融生態。

“司法辦案中,我們注重在個案辦理的基礎上加強類案監督、專項監督,督促相關責任部門完善機制,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馮小光告訴記者,檢察機關不斷加強與金融機構、銀行業協會、金融監管機構等溝通聯繫,強化在金融風險防控方面的合作,建立健全線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常態化機制,增強工作協同力。

記者瞭解到,湖北省黃石市西塞山區檢察院就曾向銀行及金融監管部門發出合規性審查類案檢察建議。檢察建議助推了金融監管部門開展“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專項活動,提升了金融監管的規範化水平。

張相軍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也提到行政檢察以類案監督助推行業治理的工作成效,並列舉了北京市某區檢察院曾辦理的一起案件。該院在審查金融類行政非訴執行案件中,發現空頭支票行政處罰決定書超期送達違法情形,通過運用“大數據+智慧檢索”的方式,對31件行政處罰決定書超期送達提出類案檢察建議,推動金融管理機構規範空頭支票行政處罰送達程序,從而加強對市場主體簽發空頭支票的監管。

“聚焦金融領域涉詐資金鍊賬戶監管問題,我們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督促協同金融監管部門全面履職,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採取相應風險管理措施、履行相關處置義務,防範銀行賬戶、支付賬戶等被用於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徐向春告訴記者,下一步,最高檢將依託法定領域進一步加大金融檢察公益訴訟監督辦案力度,並積極探索拓展普惠金融、養老金融、綠色金融等領域公益司法保護。

落實“誰執法、誰普法”

助力培育金融消費領域法治風尚

發佈會指出,從檢察辦案情況看,造成金融投資被騙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社會公衆理性投資、依法投資的意識仍然較爲薄弱,識別防範金融投資騙局的能力欠缺仍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面對金融投資詐騙案件仍時有發生,給人民羣衆造成嚴重損失的突出問題,《意見》專門強調要助力培育金融消費領域法治風尚。

記者瞭解到,一直以來,檢察機關始終把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作爲金融檢察工作的重要內容,堅持把預防金融犯罪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守護好人民羣衆的“錢袋子”安全。例如,今年10月,最高檢專門發佈防範金融投資詐騙典型案例和風險提示,通過以案釋法向社會揭露金融投資騙局。

“騙子的目的,都是想把你口袋裡的錢放到他口袋裡。投資人任何時候都要牢記,自己始終是守護自己錢袋子的第一責任人。”張曉津提醒說,人民羣衆一定要理性投資、依法投資,選擇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資產品,切忌盲目投資、跟風投資,對許諾給予明顯超出正常水平收益回報率的投資活動,要尤其警惕。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根據《意見》的部署安排,依法嚴肅懲治各類金融犯罪,協同金融監管部門依法規範金融創新活動,探索建立預防金融犯罪法治宣傳教育常態化機制,持續發佈防範金融投資詐騙典型案例和風險提示,讓更多人民羣衆提高自己的識騙防騙能力。”張曉津最後說道。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記者:孫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