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小偷出錢!文化女大生「堅驗DNA」1.8萬抓偷乳賊 網贊爆:支持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在外租屋的女大生,爲了揪出偷喝冰箱價值59元優酪乳的「偷乳賊」,報警要求檢驗空瓶和同住室友的DNA,讓警方花了1萬8000元鑑識成本揪出小偷,引發網路正反論戰。有網友認爲,爲了這點小事報警是浪費社會資源;但也有持不同觀點的網友說,「偷竊就是偷竊,應叫小偷全額支付檢驗成本。」

▲圖爲承辦該案的北市士林分局外觀。(圖/翻攝GoogleMap)

臺北市私立文化大學名女學生,平時與其他5名女學生一起在校外租屋共住。近日她發現放在冰箱裡的一瓶優酪乳被人偷喝,空瓶還直接棄置在客廳垃圾桶裡,但詢問另外5名室友無人承認。女學生一氣之下向警方報案,請求警方鑑識空瓶上的DNA,最後才終於揪出這名「偷乳賊」。

轄區士林警分局受理後,鑑識人員設法採集空瓶指紋,但因爲乳品冷藏產生水痕無法取得有效指紋樣本。警方最後依法通知另外5名女學生到警局接受DNA樣本採證,加上空瓶上的樣本,一共採集6組樣本送驗。

北市警方表示,製作一組可供比對的DNA樣本,除了需要棉棒、採集包、檢驗藥水之外,還需要離心分離等技術,每次成本3000元,此次警方採集6組樣本,一共花費1萬8000元公帑部分警員認爲,女大生損失59元優酪乳,卻花國庫1.8萬做檢驗,根本是「大砲打小鳥」,不符合比例原則

資深警員表示,常見民衆雨傘被偷、或是水瓶放在公車捷運遺失,便要求警方調閱監視器或悠遊卡刷卡記錄。警方依法必須偵辦,但投入的人力物力資源和民衆損失往往不成正比辦案警員心理多少會有浪費公家資源的不良感受。

消息一出,網友則普遍認爲「偷竊就是偷竊」,支持該名女大生提告捍衛自身權益。不少網友都說,「說不定人家被偷喝了一百次,第101次才終於抓狂爆氣。錢的話,叫那個偷喝的付檢驗錢不就好了」、「支持犯罪者支付檢驗費用調查費用」、「支持犯罪者支付費用,偷竊就是罪,管你偷大偷小」、「因爲東西便宜就可以偷是不是?」有網友說,這1萬8000元其實花得值得,因爲預防了未來可能的偷竊和損失,同時起到也警惕作用

但也有部分網友不以爲然,認爲「如果人人都這麼做,估計政府每年要花幾百億在這上面」、「爲了區區一瓶飲料去告室友,而且花費大量納稅人的錢!」。另有網友建議,應該修法改成「犯人確定後,一切相關調查花費都要由犯罪者支出」、「修法爲抓到後由罪犯負責賠償和鑑定支出,這樣一來即有了公道懲罰犯罪者,以杜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