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 112學年大學學雜費漲幅0.53%

教育部公告下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幅,112學年度調整幅度爲0.53%,較111學年略升。示意圖,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教育部公告下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幅,112學年度調整幅度爲0.53%,較111學年略升。先前中原大學等三校,因不滿學雜費多年凍漲,向法院提告教育部去年勝訴,但學者認爲,教育部立場仍介定三校只勝訴107學年的學雜費調整案而非通案,調漲學費早已成爲政治問題,難恢復正常化。

教育部日前發函公告112學年各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經公式覈算後爲0.53%,若學校欲調整112學年度學雜費,應達成資訊公開、研議公開等校內程序,最遲於六月五日下午五時前報至教育部。

但過去公、私立學校均抱怨,學雜費調漲額度雖年年公告卻「看得到吃不到」,在於學校提報後多被打回票,且必須承擔學生反彈罵名,導致近年申請學雜費調漲的學校連年遞減。

但中原、實踐、世新等三校當年因不滿107年調漲學雜費申請案未通過,聯合提訴願及行政訴訟,去年由法院判決學校勝訴,教育部配合判決,恢復三校學雜費漲幅。

訴訟是否有望爲今年學雜費凍漲解套?前實踐大學校長陳振貴表示,「應該不會有改變。」當年對教育部提起訴訟,是希望能一次解決教育部鬆綁學雜費,但教育部的立場,只界定三校勝訴107學年的學雜費調整案,三校是個案而非通案。

陳振貴指出,學雜費調漲早已成爲政治問題,而非單純的大學議題,還尚待各大學繼續努力爭取,也有待教育部宏觀思考與鬆綁政策。

無獨有偶,清大前校長賀陳弘日前也指出,政府補助和學雜費如同支撐高等教育的兩條腿,目前卻顯得蒼白瘦弱。不合理的低學費正在謀殺臺灣高教,可惜當前學雜費變成政治問題,政府迴應都是「不是不能討論」,呼籲應建立合理的學雜費定期調漲機制。

教育部則表示,有鑑於學雜費調漲議題備受社會關注,大學也須積極落實資訊公開機制,並強化財務籌措能力,教育部除會持續挹注資源協助學校改善教研環境及提升教師待遇外,亦會考量學雜費涉及學生與家長負擔能力,將和大學進行充分溝通及意見交換,共同努力與各界尋求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