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財產全過戶給老婆」!岳母列9條件惹怒全網:賣身契?

▲結婚搞得像賣身一樣。(示意圖/CFP)

網搜小組柯振中報導

結婚不但是2個人事情,更代表2個家庭的結合。不過,近日有名網友出面爆料,他有名大學好友準備與女友結婚,結果收到女方家庭開出的條件,上面密密麻麻寫了好幾項規定,看了讓人不禁傻眼,直呼「根本是賣身契」。

這名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婚姻2.0」上分享,他的大學好友準備與女友結婚,結果女方家庭開出了9項條件,看起來每項都相當不合理

依據網友張貼照片,這些條件中規定,2人結婚後,男方要將婚前所有財產過戶給女方,薪水獎金紅包等收入也要由女方管理,婚後的置產一率登記在女方的名下,且男方對女方使用金錢方式、金錢的流向不得有任何異議,男方婚後只能每天領100元零用錢過活

▼女方的父母要求,男方婚後要將所有財產過戶給女方。(示意圖/CFP)

此外,條件中還寫着,結婚時男方要付大聘100萬元、小聘50萬元,還要負擔婚紗禮車喜餅辦桌、婚攝等所有費用,婚後每個月還要給女方父母2萬元孝親費。

這些條件列出來,對男方十分嚴苛,一條比一條還不合理,讓網友不禁感嘆,「如果看到這種條件還有結婚的念頭,那你真的是87了」、「地下錢莊現在一比簡直像慈善事業機構了」、「又是一個賣女兒的」、「貪婪的家庭,吃相真難看。」

▼女方家庭列了9條結婚的條件,網友一看氣炸。點圖可放大。(圖/翻攝「靠北女友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