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具使用不當 彰監曾遭糾正

監獄管理傳出弊端,先前有彰化監獄受刑人監院檢舉,監委調查後針對戒具式樣及使用方式,提案糾正法務部跟彰化監獄。

臺北地檢署查出臺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接受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的賄賂,讓王令麟的秘書以及親友等人挾帶違禁品進入監獄,獄政管理問題受到矚目。

監察院去年8月曾針對法務部矯正署以及彰化監獄提出糾正案,針對戒具種類以及使用方式提出糾正;1名林姓受刑人在出獄後向監院提出檢舉,指在彰化監獄服刑期間,遭到不當管教

當時監委李復旬收到檢舉案後,前往臺中監獄、彰化監獄以及綠島監獄訪視,詢問法務部、矯正署以及彰化監獄人員,認爲法務部放任矯正機關任意使用戒具,且部分管理人以戒具作爲情緒發泄的懲罰工具,戕害受刑人人權

糾正案中說明,法務部未正視現行戒具式樣、種類及使用程序法令過於疏漏,放任各矯正機關恣意使用戒具,戕害受刑人人權,有所怠失。

至於林姓受刑人所稱被從彰化監獄移送到綠島監獄雖符合現有規範,但彰化監獄近3年共移送7名受刑人至綠島監獄管訓,在各矯正機關中屬比例偏高;而該監又要求違規收容人一律茹素,有欠妥適;手梏並非法定戒具,該監將皮手梏權充制式鐵銬施用,戒護管理失當有違失。

復甸說明,法務部「戒具之使用與管理」、「狀紙之購買」、「不服書信檢閱之申訴」或「強化戒護及醫療管理實施計劃」等相關規定,只以函發方式進行規範,而不是以法律法規命令訂定。

李復甸指出,彰化監獄使用皮手梏,以固定保護名義行處罰之實,違反法律及「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等規定,應檢討改善。10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