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放寬比特幣限制 超商現金交易一天可在10萬內

超商購買比特幣單一個人單日限10萬以內。(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金管會7月底曾發文給各銀行,堅持比特幣等「虛擬通貨交易須採實名制,嚴禁透過超商現金販售比特幣,平臺業者若不遵守,銀行要拒絕跟該平臺交易,讓它沒辦法國內銀行開戶。但目前包括全家、萊爾富2大超商仍有在販售比特幣,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20日)給予超商放寬,平臺業者若自己訂好風險管理措施,仍可以用現金在超商交易。例如:BitoEx(幣託)訂出交易者單一個人在超商交易金額一日不得超過10萬、一間超商不得超過2萬元。

金管會7月27日發文到銀行公會與各家銀行,要求虛擬通貨的交易,須全面採實名制。也就是投資人想購買虛擬通貨,就必須用國內銀行的實名帳戶,且投資人在交易平臺開設的虛擬帳戶,也要跟自己銀行帳戶同名;而若交易平臺未限制投資人採實名制,銀行可以拒絕跟交易平臺往來。

且當時也規範,若交易平臺繼續開放投資人用超商現金交易買比特幣,就等於不落實實名制,所有國內銀行要直接拒絕其開戶,等於變相要求超商不可販售比特幣。

但目前各超商仍然在販售比特幣,規範出爐後,平臺業者日前主動到金管會談。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目前平臺業者對於透過銀行帳戶匯款實名制沒有太大反對意見,比較大問題在於超商現金購買,許多平臺業者都「哇哇叫」,這要有一定的風險控管。

平臺業者有跟顧立雄說,超商交易金額很低,投資人大多一次買個2000元到3000元,金額上萬的很少,「所以接受平臺業者做自我的管理跟風控措施,然後去跟超商一起訂規則。」目前有平臺業者是內部規範,在超商買超過一定交易金額,就會認定這個人超過風險控制範圍,平臺就不會把比特幣給該名投資人,然後把錢退給投資人。

▲全家、萊爾富仍可購買比特幣。(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說明,不管是匯款還是超商現金交易,投資人買虛擬貨幣前都要有一個「虛擬錢包」,就算投資人是去超商現金交易,平臺業者也可以追蹤,因爲虛擬錢包是跟在手機App上,平臺業者可以透過手機定位追蹤到虛擬錢包的位置。

目前臺灣有兩大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分別是BitoEx(幣託)與全家、玉山銀行合作;MaiCoin與萊爾富、凱基銀行合作。

莊琇媛表示,以BitoEx(幣託)來說,內部規範一個虛擬錢包在一間超商現金交易就只限2萬,單日一個虛擬錢包現金交易10萬元,如果平臺業者知道虛擬錢包進來現金,超過10萬以上的平臺業者就不會給他虛擬貨幣。至於用銀行帳戶實名制交易,就只要符合銀行50萬元以上大額申報規定即可。至於MaiCoin的內部規範金管會還不清楚。

莊琇媛說,接下來銀行公會也在研議,跟平臺業者往來也要訂出自律規範。將來最可行的是,平臺業者跟銀行協定往來機制,而訂出的機制要符合銀行公會訂的自律規範。

顧立雄說,目前是給平臺業者1個月的時間預計10月份希望平臺業者都能訂出內部風險控管機制,否則銀行會拒絕跟平臺業者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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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7月底發文到各銀行,要求比特幣須全面採實名制。(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