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十金控可拿老本配息

金管會昨(18)日宣佈鬆綁金控以「資本公積」配息標準,分配後僅需母金控及四家子公司資本適足率合規即可,以2023年半年報來看,將有十家金控達標,可在2024年向金管會申請以「資本公積」配息,有利業者增加配息彈性與空間,也是金控存股族的利多。

這十家金控包括華南、富邦、國泰、永豐、玉山、元大、臺新、第一、國票和臺灣金。

資本公積指股東的錢,若拿來配息,意味「把股東的錢、再拿來還給股東」,有減資的效果。依新制,以資本公積配息後,金控及子銀行、票券、證券和保險等「一母四子」的資本適足率均需達標,金控資本適足率需逾120%,子銀行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資本適足率需各加2個百分點,六家「大到不能倒」銀行更高;子保險RBC(資本適足率)需達250%且淨值比3%,子票券需逾10.5%,子證券則需逾200%。

各金控配息來源是當年度獲利、及過去累積的可分配盈餘,再扣除當年度法規需提列的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含金融資產減損);當此金額不足,各金控才需考慮用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等「老本」配息。以近五年來看,金控曾動用「老本」配息僅五次,顯示各金控多以當年度獲利配息、「吃老本」情況少見。

爲規範各金控拿「老本」或「股東的錢」配息,金管會2023年10月預告「金控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相關規定」草案,金控老本配息條款,需符合四大財務要件並需經金管會覈准,因條件嚴苛,15家金控沒有一家達到。

公聽會上,一家金控財務長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和資本公積脫鉤且迴歸適足率規定即可,金管會也點頭認可,昨拍定法規,近日發佈,2024年各金控即可向金管會申請動用。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坦言,資本公積和法定盈餘公積兩者強度不同,如《公司法》也僅規定拿法定盈餘公積配息標準,因此對「資本公積」鬆綁。

換言之,金控若想用「法定盈餘公積」配息,需符合四大要件:一、配息後,法定盈餘公積需達實收資本額50%;二、分配後金控和四家子公司適足率需達標;三、財務健全度,如各項提存和準備金須達標;四、雙重槓桿比需低於115%;以2023年半年報來看,沒有一家金控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