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菸盒警示圖文面積須達50% 桃園市嚴查未更新菸品最高罰500萬元

桃園市衛生局在菸害防治法修正後一年來取締見成效。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菸害防制法自去年修正施行後滿週年,桃園市針對類煙品及加熱煙相關違規案件,累積已裁罰159件、614萬多元。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類煙品,或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指定煙品,違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說明,修法後今天起煙盒警示圖文標示面積須達50%,更直接傳達煙品對健康的危害,以提升吸菸者戒菸動機,達到警示消費者的功效,衛生局提醒煙品業者務必將未更新包裝之煙品回收、退運及下架,如查獲違規,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販售業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衛生局也提供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煙網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等資源協助戒菸,早日擺脫煙癮。

爲阻斷違法煙品進入桃園,衛生局針對類煙品及加熱煙實體店面、網路平臺、社羣媒體進行稽查及監測,並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從源頭阻斷非法產品入境,提醒出國購物,類煙品及加熱煙不論數量多寡,送禮、自用都不可輸入或攜帶入境。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