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精進金檢文化 訂3原則抓大放小

檢查局長張子浩表示,金檢效能需配合當前監理需要進一步提升,此次研擬訂定的「檢查局金融檢查指導原則」,位階爲所有檢查作業規範的上位指引,爲規畫檢查制度及作業流程的基礎,提供檢查人員執行金檢作業的遵循標準。

張子浩指出,未來將持續深化以風險爲導向的金檢,關注高風險機構及業務、金管會重要政策及監理重點,檢查重點篩選及檢查意見提列將依循「抓大放小」原則,聚焦金融機構主要風險與重大問題,並建立具體判斷及認定標準,以利落實執行及增進檢查效能。

其次,檢查局將藉由局內共同會商與分層審查機制,建立與業務局確認適用法規聯繫機制,並適時就檢查意見與處理情形意見交流,確保對金融機構法遵度及檢查意見提列具一致性見解,透過強化局內、跨局處及與金融機構間的聯繫溝通,確保檢查結果公正客觀。

同時,金管會將透過檢查後溝通會議及稽覈座談會,與受檢機構充分溝通討論意見,使金融機構董事會及高階主管了解檢查局提列檢查意見考量及關注面向。最後,將積極導入科技輔助查覈工具,利用大數據分析協助有效辨識高風險與異常等重點事項,提升查覈效能。

張子浩指出,未來在羅列年度金檢計劃前,將先詢問銀行、保險、證期等業務局監理重點及關注項目列爲重點檢視,並採取分級處理檢查報告、建立檢查意見分級制,相對較不重要的意見將不再「凡事都列、凡事都罰」,以協助金融機構儘速改善重大缺失。

張子浩表示,未來較不重要的輕微缺失,將直接請金融機構「面請改善」,不再詳盡寫入檢查報告中,其次爲一般缺失,較嚴重的違規缺失列入「表A」發函金融機構,需經董事長、總經理簽名確認,且確實改善後再回報金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