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虛增資產避規,香港東亞銀行遭罰400萬元

金管會表示,香港東亞銀行臺北分行因對中國大陸授信超標,去年底透過與總行進行短期拆借交易,對國際金融分行(OBU)年度資產淨值灌水,以符合法律規定比率,因此依違反內控規定重罰400萬元,爲首例因虛增資產淨額而遭罰的銀行。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銀行局在進行日常報表監理時,發現香港東亞銀行臺北分行對中國大陸授信及投資佔資產淨額比率有所異常,該行此數據去年12月時爲26%,但今年1月突降至14%,下降幅度不太尋常。調查結果顯示,該行去年12月31日與總行進行16億美元的短期拆借交易,對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的資產淨額灌水。

邱淑貞指出,東亞銀行臺北分行當日向香港總行拆借16億美元資金給國際金融分行(OBU),再由OBU拆借給指定外匯銀行(DBU),DBU最後再將資金拆借還給總行。東亞銀行臺北分行的OBU資產淨值原爲4.8億美元,藉此短拆交易快速增加16億美元,以符合對中國大陸授信及投資佔比的法律規定上限。

根據兩岸業務往來許可辦法,金融業對中國大陸總授信佔資產淨額上限爲30%,香港東亞銀行臺北分行因滿足條件,該項比率上限於去年8月29日獲准調升至40%。但扣除去年底此筆短拆交易金額後,該行OBU此項比率高達62.3%,超出法定上限甚多。

邱淑貞表示,外商銀行與總行間的短拆並不違法,但香港東亞銀行臺北分行去年底的16億美元短期拆借並無交易之實,明顯是規避法定比率規定而爲,顯示該行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作業,依違反銀行法重罰400萬元,並持續注意後續內控制度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