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承壓 陸人大常會將審議授權提前下達新增債限額

大陸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將於20日至24日在北京舉行,將審議授權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圖爲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新華社)

據新華社報導,大陸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13日在北京舉行,會議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將於20日至24日在北京舉行,並對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議程提出建議,其中一項是關於提請審議授權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引發外界關注。

第一財經報導,這意味着國務院提前下達最高六成新增債務限額規定可望延續,意即2024年部分新增債務限額預計將再次提前在今年第四季下達給各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便能在2024年初就發債籌資投向重大項目建設。這在地方財力下滑的此刻,不少地方政府靠發行地方債券籌措基建投資資金的背景下,對地方明年提前發債,穩投資穩健成長意義重大,也展現了財政政策的積極作用。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溫來成分析,這將有利於各地提前規劃項目,合理安排債券發行節奏,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債券項目對投資的拉動效應,實現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目標。而從實際效果來看,這項議案的再度出現,顯示近年來這項政策的實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爲了防範地方債風險,大陸對地方舉債設有「天花板」。此限額過去會在每年3月的全國兩會期間,經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而後再經大陸財政部根據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等因素提出方案,再報由國務院批准後下達各省級財政部門,但因層層流程曠日費時,使地方實際發債時間集中在下半年,影響了債券資金使用效率。

爲此,2018年底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作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提前下達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債限額的決定。此後地方政府新增債券發行明顯提速,每年1月就有地方發債籌資投向重大項目建設,這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了積極財政政策作用。

當時也並授權國務院在2019年後年度,在當年新增地方債限額的60%以內,再提前下達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

另外,彭博10日報導引述知情人透露,大陸中央擬推出新一輪刺激措施,包括髮行至少1兆元人民幣的額外主權債券,用於水利基礎建設上,但將提高今年的預算赤字,或遠高於GDP的3%上限,最快或於本月公佈,但仍處於審議階段,不排除計劃有變。

經濟學家指,透過提高預算赤字上限,政府可出售更多債券爲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並減輕地方政府的利息支付壓力。而過往大陸官方爲管控金融風險,財政赤字通常控制在GDP的3%以下,這項消息反映,面對經濟放緩加劇的財政壓力,大陸當局態度已開始轉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