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競速撞死單親爸 家屬痛哭:不要再讓任何一個家庭跟我一樣

酒駕競速撞死單親爸,北院國民法官法庭首次開庭,死者家屬法庭上痛哭「不要再讓任何一個家庭跟我一樣」。(林偉信攝)

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駕競速狂飆撞死24歲王姓駕駛,臺北地院11日開庭,李男與律師主張,本案經媒體報導資料都外流,國民法官心證已被污染,聲請改爲職業法官審理,但死者家屬在法庭痛哭,請國民法官審判主持公道,「不要再讓任何一個家庭跟我一樣」,庭末,合議庭諭知將討論後再決定。

本案經檢方起訴後,成爲臺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抽籤分案後,由審判長林鈺珍擔任受命法官,吳玟儒及洪寗雅擔任陪席法官,但在準備程序前,李男及律師突然聲請將本案改爲一般程序,也就是不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

合議庭法官依法11日開庭調查,李男及律師主張,本案李已認罪,且國民法官審判制度採起訴狀一本主義,卷證資料應該在審判時才能揭露,但本案卻被媒體廣泛報導,相關資料都已外流,未來擔任本案國民法官的心證已被污染,不宜再採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制度。

但蒞庭檢察官則認爲,本案並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及法定不公開審理的事宜,應採國民法官審判制度;死者家屬在法庭上向法官表示,不要讓一般國民誤認爲酒駕酒死人事後認罪就沒事,無論其行爲多惡劣都可以,仍希望採行國民法官審判制。

法官問對於本案有沒有符合情可憫恕、減刑要件及緩刑部分,有沒有意見,檢辯也說尚未達成共識,至於雙方是否願意試行調解,法官也希望在本案進行審理程序前,檢辯及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可以聯繫相關事宜。

依照《國民法官法》,承審本案的合議庭要聽取檢察官、被告和辯護人的意見,還要審酌公共利益、當事人訴訟權益之均衡維護,就被告及辯護人的聲請以裁定方式表示准許與否,而且這個裁定是得抗告的,抗告中,案件要停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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